(原标题:有关二零二四年年报的补充公布)
香港生力啤酒廠有限公司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二零二四年年報中「重大關連人士交易」部分作出補充披露,以澄清相關交易是否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下的關連交易及合規情況。根據補充資料,本集團於年內代中介控股公司及同系附屬公司支付行政費用約180萬港元及銷售相關費用約280萬港元,並向同系附屬公司出售釀製材料約53,000港元,該等交易構成關連交易,惟根據上市規則第14A.76(1)條或第14A.98條,均符合最低豁免水平或按成本及公平合理基準進行,獲全面豁免遵守申報、公告、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等規定。此外,本集團代關連公司支付費用共計約7,654,000港元,惟交易對方雖屬關連方,但根據上市規則並非關連人士,故不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下的關連交易。同時,中介控股公司於年內代本集團支付行政費用約450萬港元,該交易構成關連交易,並根據上市規則第14A.98條獲全面豁免相關規定。本公司確認所有構成關連交易的交易均已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的適用規定。承董事會命,公司秘書羅志業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發出本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