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发布海外监管公告,披露其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内容。该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管薪酬核定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对该议案进行预先审阅。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调增融资类业务规模指标风险限额的议案》。根据此前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浙商证券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及重大风险限额指标》,融资类业务规模指标限额原设定为不超过400亿元。为促进信用业务发展并加强融资类业务规模管控,董事会同意将融资类业务规模上限由400亿元提高至500亿元。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公告已在上交所网站及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刊载,仅供参阅。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袁迎捷,执行董事吴伟、李伟,非执行董事杨旭东、范烨、黄建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贝克伟、李惟琤、虞明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