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非登记股东通知函及申请表格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湖北香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19)根据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已采纳以电子方式向非登记股东发布未来所有公司通讯的新安排。所有公司通讯的中英文版本将仅通过公司网站www.xjgroup.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不再自动邮寄印刷本。公司不会另行通知非登记股东有关公司通讯的刊登情况,股东须主动查阅上述网站获取信息。
如非登记股东希望继续收取公司通讯的印刷本,须填写本函背面的申请表格,并交回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s-ecom@vistra.com。选择收取印刷本的请求将于每个财政年度结束时失效,除非提前撤销或更新,若希望持续收取印刷本,需在到期后重新提交书面申请。
公司通讯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及审计报告、财务摘要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如有)、会议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等。非登记股东应联络其持股所通过的银行、经纪、托管商或代理人(统称“中介机构”),提供电邮地址以确保能接收电子通讯。
如有查询,可于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香港公众假期除外)致电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热线(852) 2980 1333或发送邮件至is-ecom@vistra.com。个人资料将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处理,用于接收公司通讯之目的,相关权利请求可邮寄至或电邮至is-enquiries@vistr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