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服务中心密切关注金通灵案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年12月16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通灵)、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西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证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海证券)分别公告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南京中院)(2024)苏01民初2864号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就10名投资者共同起诉金通灵、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张建华、朱军、申志刚、冯霞、陈树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范荣、胡志刚、华西证券、刘静芳、张然、郑义、陈庆龄、光大证券、周平、王世伟、国海证券、林举、唐彬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并确定权利人范围。
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如南京中院后续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拟依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5号)等相关规定,接受50名以上(含50名)投资者特别授权后,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来源:投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