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中泰化学索赔递交立案,投资者维权进行中)
一、部分案件已立案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件近日递交了一批次案件立案,待法院审理中。该公司2024年因财务造假和资金占用问题被监管处罚,值得注意的是不仅公司本身受到处罚,中泰化学的审计机构也未能幸免。2025年7月18日,新疆监管局披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决定。
监管局认定,信永中和出具的中泰化学2021年度审计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2年度审计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在针对该公司的索赔案中,已将该审计机构共同列为被告,一同追责。
刘鹏律师提示,目前暂定于2021年4月10日-2024年3月1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3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维权。
二、投资者维权要求
决定书中披露了公司有三项违规事实:其一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主要为核算方法错误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收入和虚增成本。其二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以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其三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
针对上述违规事实,投资者维权需满足相应条件并准备相关材料。投资者需要准备证明自身交易情况的材料,比如证券交易记录,这能够清晰显示买入和卖出的时间、价格以及数量等信息;刘鹏律师团队会根据具体情况,整理出完整的索赔材料并提交至法院。
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