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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百灵索赔持续征集,此类投资者还可加入

来源:沪紫律所 作者:刘鹏律师团队 2025-11-19 14: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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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贵州百灵业绩预告违规索赔案,近日再次收到一批胜诉判决。

一、已有一审胜诉判决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贵州百灵业绩预告违规索赔案,近日再次收到一批胜诉判决。前期案件由于公司提起上诉随后进入二审,二审也已开庭,正等待结果中。不过律师提示二审改判的几率不大。

回溯本案,2024年6月5日,公司收到监管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5亿元,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公司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业绩预告违规索赔案符合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可参与维权。值得注意的是只有主动提起诉讼,上市公司才会进行赔付。

二、曾被监管立案调查

除了上述违规外,公司仍被监管立案调查中。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梳理公司过往公告,公司多年财报均存在问题。

2014年至2024年,公司连续10年收到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包括应收账款、存货、营收、销售费用等指标异常。2024年8月2日,该公司曾公告一份贵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监管部门认定公司存在多个财务违规问题,一是销售费用归属期间不准确等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二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以上问题导致公司多年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具体违规事实还需等待监管的调查结论才能明确,暂定于2024年11月8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1月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可加入维权行列。

受损股民可拨打4008861522报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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