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金监罚决字〔2024〕267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于2024年11月8日对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童发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童发平因对九江银行向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事项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赣金监罚决字〔2024〕267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童发平(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处5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