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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核电4.56万股东终等到分红!股权登记日为8月15日

来源:中新经纬 2019-08-07 21: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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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7日电 还记得之前因为分红未如期实施而被深交所下发关注函的台海核电吗?“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这句话用在台海核电的4.56万股东身上再恰当不过。

7日晚间,台海核电发布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称,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8月16日。也就是说,台海核电“延期”的分红方案有了确实的实施时间。

图片截自台海核电公告

公告显示,台海核电此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8月15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今年5月24日晚间,台海核电公告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台海核电此前公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其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7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381.52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年报计算,这笔钱占台海核电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0.08%。

按照相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但截至7月24日,台海核电一直未披露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7月31日午间,台海核电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深交所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结合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首次筹划、审议表决过程及筹划、审议时生产经营与现金流情况,说明董事会提议该次利润分配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二是尚未实施分红派息的原因,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受限、被占用或挪用的情形;三是结合目前生产经营、现金流等,补充披露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时间表,以及为筹集所需资金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次日(8月1日)晚间,台海核电发布了一则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延期实施的公告,称因资金安排原因,公司未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上述权益分派。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预计将在2019年8月23日前完成分红派息。

值得一提的是,台海核电公布的这份分红方案,可以说本身就有些“打肿脸充胖子”的感觉。

年度报显示,截至2018年底,台海核电合并报表口径的货币资金为1.85亿元,但其中有1.52亿元处于受限状态,剩余处于自由状态的货币资金仅为3318.88万元。

图片截自台海核电2018年年度报告

也就是说,如果据此计算,台海核电3381.52万元的分红将把公司账面上的自由现金花的一分不剩。(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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