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24年初至公告发布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848万元,占2023年经审计净利润的9.52%。补助主要涉及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安商育商及商业稳增长专项资助项目等,来源于葫芦岛市财政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配套费专户及深圳南山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这些补助被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中的其他收益。最终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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