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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股权之争不影响股民索赔 诉讼时效仅剩两个月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16-12-11 09: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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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神开股份股权之争不影响股民索赔 诉讼时效仅剩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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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维权易”是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创办的公益栏目,致力于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栏目利用媒体丰富的资源,与多位全国知名证券索赔维权律师一起,向中小投资者传播股票索赔知识,帮助投资者向违规上市公司证券索赔。栏目开办一年多来,已帮助全国数百位股民索赔成功。

神开股份(002278)因快鹿集团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快鹿兑付危机”爆发后,股权纷争不断,公司一直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此前因虚假陈述遭到投资者索赔一案,已有多位投资者全额获赔。股票维权律师提醒投资者,目前距该案诉讼时效到期仅剩下两个月,股权之争不影响股民索赔。

股权纷争不影响索赔

神开股份原控股股东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下称“业祥投资”)是快鹿集团全资子公司,神开股份也因此受到“快鹿兑付危机”的波及,公司的控股权经历了一波三折,如今一直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公司自然人股东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和业祥投资于6月8日与宁波惠佳投资管理中心(下称“宁波惠佳”)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神开股份5460万股股份转让给宁波惠佳,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4%。但是,这一转让计划最终流产,11月30日自然人股东与宁波惠佳签署了《交易终止协议书》。

另一方面,君隆资产计划以10亿元作价受让快鹿集团所持业祥投资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神开股份13.074%的股份。但是,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君隆资产在支付了第一期收购款4900万元后,业祥投资所持神开股份的全部股票被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冻结。君隆资产基于不安抗辩之考虑,暂未向快鹿集团支付第二笔及后续收购价款。目前,快鹿集团已提请仲裁,请求解除双方《股权转让合同》等有关协议,并请求由君隆资产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其他利息罚息律师费等有关费用。

神开股份工作人员在本周接受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目前由于股权分散,因此并无实控人。”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此前因虚假陈述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投资者仍可以继续要求公司赔偿。股票维权律师提醒投资者:“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大股东之间的争议并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多位投资者获全额赔偿

神开股份因2010年、2011年、2012年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虚增2010年利润总额1191.22万元,虚减2011年、2012年利润总额5.56万元和1185.65万元,2015年2月6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神开股份被处罚后,已有多位投资者起诉公司要求赔偿,从法院判决情况来看,基本是全额获赔,而且大部分已经拿到赔款。如上海的一位投资者要求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7891.93元,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赔偿7,889.25元;北京的一位投资者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合计45817.35元,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赔偿45173.18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2011年2月24日到2013年11月20日之间买入神开股份股票,并且在2013年11月2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就可以参加索赔。有意向神开股份索赔的投资者,欢迎拨打“大众维权易”电话025-84686862,或者将您的交易记录和联系方式发送到我们的邮箱 dzzqwqe@126.com.

诉讼时效仅剩下两月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投资者向上市公司提出虚假陈述证券索赔案件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两年,2015年2月6日,神开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此,神开股份的诉讼时效将在明年2月5日到期,仅剩下两个月了。明年1月份还有元旦和春节两个假期,留个投资者的时间就更少了。

根据公开判决文书来看,法院在计算投资差额损失时,基准价定为11.67元。也就是说,投资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买入价和基准价之间的差额。法院除支持原告的投资差额损失外,还要求公司对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印花税以及相关利息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神开股份在内,“大众维权易”正在对st生化、京天利等20余家公司展开索赔维权征集行动。此前,已结束征集的佛山照明、南纺股份、汉王科技等均已有投资者拿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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