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国有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获政策“红利”)
江西省近日印发的《江西省创新驱动发展纲要》要求,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鼓励国有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
《纲要》提出,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可作为企业上缴利润抵扣项。对企业在科技研发、创新资源收购等方面形成的费用以及创新平台建设和行业标准制定等投入,在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同时,江西把研发投入和创新活动作为重要考核因素,对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