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无限财经 - 滚动播报 - 正文

浙江分类处置“僵尸企业” 无财产破产案件两月内审结

来源:新华网 2017-12-12 21:09:0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浙江分类处置“僵尸企业” 无财产破产案件两月内审结)

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并简化破产案件审理模式加快市场出清,促使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处置“僵尸企业”的若干意见》规定,对“僵尸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对产品有市场,但经营不善的企业,积极引导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或担保企业,实施企业兼并重组;对生产经营良好但受担保牵累的企业,引导其主动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或和解,提高债务清偿率,切断担保链风险;对无法重新恢复生产的“僵尸企业”,依法破产清算,推进资源要素重新流动。

而且,支持法院对“僵尸企业”破产案件缩短审理期限的工作:一般案件在6个月内审结,简单案件在3个月内审结;对于无任何财产或仅有少量财产且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一般在裁定受理后2个月内审结。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