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回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将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390亿元。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90亿元,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业绩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相关内容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本公告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董事会命,公司秘书李红栓于中国河北省保定市发布本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