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计划,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时间进行限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于2025年1月26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期权代码为1000000572,行权期有效期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6年1月25日,自2025年5月12日起开始行权。本次限制行权期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24日,在此期间,所有激励对象将被限制行权。公司将于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公告编号为2025-118,证券代码601633,证券简称长城汽车,转债代码113049,转债简称长汽转债。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董事会命,公司秘书李红栓于中国河北省保定市发布此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