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山高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1250)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三時正假座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38樓會議室舉行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以考慮及酌情通過普通決議案。決議案內容為:(a)批准、確認及追認菏澤山高能源與中國能建第二工程公司及正晨科技訂立之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三日之EPC合同(副本已提呈並簡簽以資識別)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b)授權任何董事為及代表本公司簽立一切使該合同或交易生效所需之文件及辦理相關事宜。凡有權出席並投票之股東均可委任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之股東可委派多名受委代表。受委代表委任表格須由委任人或其授權人親筆簽署,若為公司則須蓋印鑒或由負責人簽署,並須於股東特別大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達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方為有效。填妥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親自出席並投票,此時委任表格視為撤銷。截至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營業時間結束時名列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及投票,股份過戶文件須不遲於該日午四時三十分交回上述地址。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隨本公告一併發出。如當日中午十二時後懸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黑色暴雨警告或「極端情況」,大會將順延並另發公告;三號或以下熱帶氣旋或黃色/紅色暴雨警告則照常舉行。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李天章、朱劍彪、王文波、劉志杰、廖劍蓉、李力、王萌,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秦泗釗、黃偉德、楊祥良、趙公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