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星期四)下午三时正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下午三时正,在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38楼会议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会议将考虑并酌情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该决议案包括:(a)批准、确认及追认菏泽山高能源与中国能建第二工程公司及正晨科技于2025年9月13日订立的EPC合同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b)授权任何董事为及代表公司签署一切必要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以使该EPC合同或其项下交易生效。股东可委任代表出席大会并投票,受委代表无需为公司股东。代表委任表格须由委任人或其书面授权人士签署,若为公司则须盖章或由负责人签署。该表格及相关授权文件须于大会或续会举行时间前48小时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否则视为无效。股东在提交代表委任表格后仍可亲自出席大会并投票,此时原委任表格将被视为撤销。联名持有人中,按股东名册排序优先者可就股份投票,其余联名持有人投票不予接纳。大会通告载于公司2025年9月25日发出的通函内。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指出,提供姓名及地址用于处理代表任命及投票指示,资料将转交相关服务提供商及法定授权机构,并依规定保存。查阅或更正资料请求须按《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公司秘书或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