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鼎信通讯投资者索赔终审胜诉,这类投资者切莫错过!)
一、投资者维权获终审胜诉
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中的又一例投资者维权胜诉案,标志着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权利得到了司法保障。
9月11日,鼎信通讯发布公告,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已进入二审判决阶段。公司作为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原审被告,涉及的金额为3.28万元(不含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合计527元,由公司负担477元,另一名自然人投资者负担50元。本次判决均为终审判决。
至此,投资者索赔获得终审胜诉判决,后续同类型案件也将依照“同案同判”原则进行审理,胜诉概率极高。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于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3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还可加入索赔。
这起诉讼源于鼎信通讯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2024年5月9日,公司公告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信息披露不及时
该公司的具体违规内容为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知悉国家电网自2024年2月18日起对公司全部采购品类启动招标采购“熔断机制”,并对公司涉嫌违规事项启动调查,熔断期间暂停公司全部产品、服务中标资格。“熔断机制”对公司中标金额产生重大影响,国家电网中标产品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高,构成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该事项属于重大事件。公司应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件,但公司直至2024年3月29日晚间才发布临时公告披露上述事项。
此外实控人离婚导致财产进行分割,其隐瞒该事件长达7年,此事项属于重大事件,公司也应及时披露,但公司直至2024年4月3日才进行公告。
此类案件采取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前期不用支付律师费,待获赔后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