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教 - 投教资讯 - 正文

审计不是“走过场”,两家会所领千万罚单,将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沪紫律所 作者:刘鹏律师团队 2025-10-22 14:55:2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离不开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作为保障信息质量的“看门人”,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重如泰山。

(原标题:审计不是“走过场”,两家会所领千万罚单,将承担连带责任)

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离不开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作为保障信息质量的“看门人”,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重如泰山。然而,近年来证监会对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出的罚单,却一次次敲响警钟:审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甚至与上市公司合谋或放任其财务造假时,不仅损害投资者利益,更破坏资本市场秩序。

监管处罚措施涵盖警告、没收业务收入、罚款、暂停乃至吊销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等。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也同样面临罚款、市场禁入等严厉处罚。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给予审计机构处罚的核心目的,不仅在于惩处已发生的过错,更在于形成强大威慑,倒逼整个行业回归审计本源,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

下面为近期审计机构被处罚的案例:

案例一:红相股份六年造假,两家会所担责

一家上市公司连续六年财务造假,两家审计机构先后领下罚单。红相股份的财务造假并非一时之举。

2025年9月,厦门监管局连续开出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为红相股份提供审计服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严厉处罚。

这两家知名审计机构因在红相股份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分别被罚没款项1005万元和2306万元。

早在2024年4月,红相股份已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欺诈发行被厦门证监局处以2513万元罚款,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成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据监管查明该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导致公司2017年至2022年,连续六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红相股份2017年和2018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该所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多方面程序执行不到位。

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接手2019年至2021年的审计工作后,同样未能发现财务存在问题。

从致同所和容诚所的违规行为看,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保持职业怀疑、审计证据不充分是主要问题。这些看似程序性的问题,实则反映了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和质量管理的缺失。

案例二:新智认知三年虚增收入,致同所再被严惩

与红相股份相同的地方是,新智认知的审计机构也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10月13日,广西监管局公布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决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ST智知的审计机构,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连续三年对该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是这三年均被监管查明存在财务造假,最终致同所被处1530万元罚款。

监管在对该公司下发的处罚决定中披露,2019年至2021年期间,旗下多家子公司与19家公司开展业务时,在部分项目合同未实际执行,产品未真实流转交付的情况下确认收入。

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8.82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的27.34%。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814万元,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882万元。

但是上述造假,审计机构均未发现。

审计机构被一同起诉

金钱惩罚仅是追责的第一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是每位投资者的权利。

随着受损投资者陆续提起诉讼,此案带来的民事追偿可能才刚刚开始。

针对红相股份:于2017年11月20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针对新智认识:于2020年4月25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值得注意的是红相股份实控人承诺承担8000万元民事赔偿,这份承诺也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投资者。

让失职者付出应有代价,让勤勉尽责成为行业共识。审计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责任连带关系,已成为司法审判的关键看点。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证券之星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点此提交材料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劲嘉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