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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索赔持续征集,此前已获胜诉

来源:沪紫律所 作者:刘鹏律师团队 2025-11-20 14: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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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针对该公司业绩预告违规一事,目前维权还在征集中。

一、已有一审胜诉判决

近日,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件收到一批胜诉判决。该案已在8月获得首批胜诉判决。此案针对该公司业绩预告违规一事,目前维权还在征集中。

回溯此案,2024年8月公司曾收警示函,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的违规事实为2024年1月11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40万元至5610万元。

但是其于4月13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净利润修正为亏损5000万元至亏损5800万元。2024年4月30日,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5444.29万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

二、维权刻不容缓

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较原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在当时公司就接连收到监管警示函、关注函,此次又遭通报批评。业绩报告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的条件之一,当时公司业绩的变脸造成股价连续多日跌停,并且引来深交所以及监管关注,不少投资者无端遭受损失。

《证券法》中规定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公司违规行为已严重侵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受损投资者可起诉该公司,要求其赔偿投资损失。

符合于2024年1月11日-2024年4月1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即符合维权条件,可拨打4008861522报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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