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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索赔获胜!这两家公司需赔付股民,诉讼时效仅剩最后三月

(原标题:投资者索赔获胜!这两家公司需赔付股民,诉讼时效仅剩最后三月)

北京金融法院和厦门中院近期分别对两家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曾受其违规行为影响的投资者们,在诉讼时效的倒计时中陆续收到了胜诉判决。

一、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

近日,两家上市公司中国中期与红相股份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迎来关键进展。北京金融法院对中国中期投资者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投资者赔偿诉求。而在厦门中院,红相股份投资者索赔案也获得一审胜诉。

判决书的到来不仅为已参与的投资者带来希望,更为资本市场上的每一位参与者敲响警钟。两起案件都聚焦于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这些违规行为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与财产权。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与信披违规已成为资本市场顽疾。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来,中国证监会共查处虚假陈述案件超过200件,处罚金额超过百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例红相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被选为示范案例,这对后续投资者维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通常情况下,这类示范案例会成为同类案件审理的参考标准,法院对示范案例的判决结果往往会成为其他类似案件判决的重要依据。

二、均存在虚假陈述行为

国中期证券虚假陈述案的导火索源于2023928日北京监管局的一份《警示函》。

监管函明确指出,该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9.91万元,业绩发生亏损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红相股份则是更为严重的是财务造假。

调查查明,红相股份及相关人员在2017年至2022年期间存在两个方面的严重违法问题:财报虚假记载以及欺诈发行。

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长达六年虚增(减)营收和利润。最终被证监会严惩。

值得一提的是红相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于2024428日做出承诺,自愿在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确认的公司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金额中,以合法自筹资金先行替代公司向投资者承担8000万元的金额。最后该实控人是否履行承诺还需看后续赔付情况。

三、索赔时效开启倒计时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对于中国中期以及红相股份的投资者而言,诉讼时效均将于2026428日届满,距今仅剩三个月的时间。

因前期还需准备相关材料,建议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抓紧加入维权,以免错过维权机会。

红相股份:20171120-20234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4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中国中期:202321-20234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4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这些案件提醒资本市场所有参与者,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的完善和司法保护的加强,信息披露的严肃性和透明度不再是可有可无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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