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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聚石化学虚增利润超亿元,监管出手重罚!

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开了聚石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虚假贸易虚增收入1.57亿元的内幕,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再次凸显。

(原标题:又一家!聚石化学虚增利润超亿元,监管出手重罚!)


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开了聚石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虚假贸易虚增收入1.57亿元的内幕,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再次凸显。

一、投资者索赔条件明确

聚石化学于2026年2月3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该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1.58亿元。

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对聚石化学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对该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陈钢、时任总经理周侃、时任财务总监伍洋、时任董事会秘书包伟予以监管警示。

该公司是于1月9日收到的处罚事先告知,此次正式处罚的送达也为投资者索赔提供了有力证据。

投资者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享有索赔资格:在上市公司实施了虚假陈述行为后购买股票,并且一直持有股票到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被公开揭露或者自行更正后。

基于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于2023年8月29日-2025年11月2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11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可参与索赔。

二、虚增利润超亿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披露了聚石化学虚增收入的三种手段。

首先,聚石化学的原子公司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4家贸易公司,与这些公司开展无实际货物存在的虚假贸易,虚增收入8655万元,虚减利润168.7万元。

其次,聚石化学介入第三方公司已开展的聚丙烯等贸易链条,对应的采购和销售金额基本一致,货物仅以自行制作的货权转让单流转,虚增收入和成本均为5223万元。

最后,聚石化学子公司安徽聚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异辛烷货物,但货物未实际出库,对应虚增收入1802万元。

通过上述方式,聚石化学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1.58亿元、虚减利润合计166.29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32%、8.51%、6.81%。

三、业绩表现差强人意

聚石化学是一家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虚假陈述的背后,是聚石化学近年来持续恶化的经营状况。2024年,公司就已面临业绩大幅下滑的局面。

进入2025年,聚石化学的经营困境仍未缓解,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亏损范围在9000万元到1.2亿元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这意味着公司连续第二年出现亏损,同时业绩预告揭示了亏损的多方面原因。

2025年度,公司液化石油气业务营收大幅下降、亏损加剧,主要是受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目前聚石化学面临的不仅是连年亏损的业绩,还有因其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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