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豪美新材已有投资者获得胜诉,受损投资者维权索赔还可加入)
一、首批投资者一审胜诉
豪美新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有了实质性突破,部分投资者在一审中获得了胜诉判决。
根据司法实践中的同案同判原则,这一先例的确立为后续案件的处理奠定了基础。这意味着其他处于相同处境的受损投资者,在后续申请维权索赔时,整体流程有望变得更加高效与迅速。法律程序的稳步推进,正切实维护着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范围已经明确。
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参与报名索赔:于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1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受损投资者应注意把握维权时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二、误导陈述引发监管关注
此次维权风波源于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违规行为。经监管部门调查,公司在2023年11月3日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中称,其汽车轻量化业务已覆盖部分等知名品牌。然而调查显示,公司的直接客户与宣称有所出入。
公司关于客户情况的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更关键的是,在随后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公司未能及时对此前披露的误导性信息进行更正与澄清。这种行为被指存在蹭热点嫌疑,严重干扰了投资者的正常判断,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广东证监局已对公司及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随着行政处罚的落地与一审判决的出炉,该案的责任界定已愈发清晰。对于广大受损者而言,通过法律手段追偿损失已成为理性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