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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超华索赔获胜诉先例,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维权

*ST超华投资者索赔案已取得重要进展,法院已有胜诉先例。虽然公司未来可能提起二审上诉,但这并未阻碍受损投资者发起诉讼的权利。

(原标题:*ST超华索赔获胜诉先例,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维权)

一、案情回顾

*ST超华在2024年2月2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通知书》,后在2025年3月4日,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该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违法事实如下:

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和少计利息费用的方式虚增利润,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5033833.3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0.22%;后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同时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索赔进展

目前,该公司的投资者索赔案已取得重要进展,法院已有胜诉先例。虽然公司未来可能提起二审上诉,但这并未阻碍受损投资者发起诉讼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背景,符合特定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及时采取行动,通过法律途径挽回经济损失。

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于2018年4月26日-2024年2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2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在资本市场中,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立身之本。由于该公司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隐瞒关联交易和财务真相,这不仅触碰了监管红线,也使得广大中小股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巨大的风险。随着行政处罚的落地和首批获胜判例的出现,后续法律程序将更具参照意义,为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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