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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财务数据“云山雾罩”涉嫌虚增收入与采购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胡振明 2017-12-30 01: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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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杰美特财务数据“云山雾罩”涉嫌虚增收入与采购)

“避免手机不小心被摔碎”的想法是大部分手机用户在购买新手机时的条件反射,而正是这小心态度也为生产手机保护壳的企业带来了极大的消费市场。近年来,大屏智能手机及平板电脑等手持智能终端的升级换代加速,使得很多生产智能终端配件的企业迎来快速发展机遇。作为一家专业从事移动智能终端配件研发、生产、设计的企业,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杰美特”)就因享受智能终端配件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红利而走上了IPO之路。

2017年12月6日,杰美特报送了最新版本招股说明书,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200万股,计划把26080.0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然而对于该份招股书,值得让人注意的是,其报告期内营收表现波动明显,所披露的采购情况不仅过于“隐晦”让人看不明白,且也未获得相关财务数据的支持。

营业收入之谜

杰美特在报告期(2014年至2017年1~6月)的营业收入波动明显,经历了先抑后扬再抑的过程。招股书披露,2014年公司营收为50416.01万元,到了2015年则下滑至47477.35万元,2016年又增长到55644.97万元,可到了2017年上半年则只有24510.55万元,年化后收入也仅在49000万元左右。相较波动的营收,公司营业利润整体却呈现出下降趋势,由2014年的6845.04万元下滑至2016年的3569.43万元,而到了2017年上半年,其营业利润也仅有1106.39万元,年化后的营业利润为2200万元左右,占2016年营业利润的60%左右。就财务勾稽角度去分析,杰美特近几年波动的营收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很可能虚增了营收。

以2015年的数据为例,公司营业总收入为47477.35万元(见表1),其中,国内部分收入占57.03%,内销增值税率为17%(出口国外的部分一般免收增值税),由此数据推算出当年含税营业收入为52080.33万元。从财务勾稽关系看,这必然有相应的现金流入或者形成新的应收账款与之对应。

杰美特2015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7136.53万元,因预收款项与上年同比减少了81.50万元,因此这一年与收入相关的实际现金流入为47218.03万元,与含税营收52080.33万元相比,理论上有4862.30万元含税营收形成新增债权。

 

在资产负债表中,杰美特2015年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4252.14万元、应收票据余额为236.66万元,相比2014年的应收款项合计12493.01万元仅新增1995.79万元债权,这个结果与上述理应形成4862.30万元债权的理论值相差了2866.51万元。

同样的方式分析2016年,可以发现2016年的含税营业收入为60511.96万元。在这一年中,杰美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8143.26万元、新增预收款项43.20万元,由此可以推算出公司理论上应当有2411.90万元新增债权产生。可实际上,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合计的13774.76万元和上年相比,不但没有出现新增,反而减少了714.05万元,如此一来,意味着公司在2016年应该有3125.94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莫名新增的情况。

当然,分析2017年1~6月的财务数据,也同样测算出公司存在2842.99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没有获得现金流入和新增债权的支持。

采购信息披露不完善

除了营业收入方面的质疑外,《红周刊》记者还发现杰美特招股书对采购和成本情况的表述非常“隐晦”,云山雾罩让人感觉一头雾水。

杰美特只披露了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和占营业成本比例,而未披露采购总额情况。招股书中,《红周刊》记者仅找到了主要原材料“主件类、塑胶原料、彩盒、PU料、玻纤板、油漆”的采购信息(见表2)。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上述几种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合计分别达到了11684.62万元、9761.34万元、11883.68万元和5804.32万元。

 

一般情况下,采购回来的原材料经过生产、销售,最后结转到营业成本或者还没销售而留在库存中,使得存货增加,但是杰美特罗列的数据似乎并不符合这个逻辑。例如,公司2015年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合计9761.34万元,同时营业成本中的直接材料金额有26174.55万元,由此可看出,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还不到直接材料的一半,少了11684.62万元。如此现象在理论上意味着公司必然会大量使用往年留存下的库存原材料,导致存货金额出现大量减少。

事实上,招股书披露,公司2015年年末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等存货项目合计为10120.87万元,相比2014年年末的9566.53万元新增了554.34万元,显然该金额和变动方向与理论库存金额减少是矛盾的,在此过程中,即便是考虑了库存商品、在产品中包含的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因素,超过亿元的差额仍然是巨大的。难道其他非主要的原材料合计金额很大?对此,招股书并未做详细说明。

同样的,2016年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11883.68万元比同期营业成本中的直接材料31064.62万元少了19180.94万元,而存货增加了937.82万元;2017年1~6月主要原材料采购5804.32万元比直接材料12337.72万元少了6533.40万元,而存货只减少了1804.37万元。

既然各年度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与直接材料金额存在如此巨大的差异,也不是库存的原因,那就不得不考虑外购产成品的情况了。如果上述差额都是外购产成品形成的,也就意味着,公司有一半左右的收入来自外购产成品而不是自主生产的产品。然而在招股书中,公司并未具体披露外购情况,有种“欲说还休”的“遮掩”。问题在于,若是外购产成品对杰美特营业收入是重要的,那么,招股书对此又没有详细披露,甚至说之甚少,这就让人怀疑其招股书信息披露的合理性了。

此外,如果有一半收入是依赖于外部采购的产成品,那么,杰美特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其核心技术对营业收入的支撑作用也就存在很大疑问,而这又是否会影响该资质的延续呢?要知道企业一旦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将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使得公司税负成本大幅上升,从而利润水平将大幅下滑。虽然杰美特已经于2016年11月再次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3年,享受企业所得税率15%的税率优惠,但这依然不能扫除投资者的担忧。

虚构采购的嫌疑

在招股书中,虽然杰美特对采购总体情况披露有限,但是根据财务数据之间的一般逻辑关系,《红周刊》记者还是利用成本、存货的数据对采购情况做了一次还原测算。仍以2015年数据为例(见表3),这一年公司的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为26174.55万元,占比78.84%。这是原材料采购之后,用于生产并完成销售而结转到成本的金额,理论上,未用于生产部分应当进入存货。

在杰美特的存货中,原辅材料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委托加工物资,这三项在2015年年末合计有1149.59万元,和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292.02万元。另外,存货中还有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委托代销商品这三类产成品,2015年年末合计8284.39万元,和上年同比增加660.06万元,如果按直接材料占成本78.84%计算,则原材料部分增加421.28万元。

此外,存货中还有在产品和半成品合计686.90万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86.30万元。虽然未披露其完工程度,但是根据杰美特的生产特点,这两类产品应该已经完成了大部分投料,因此,暂以直接材料占成本78.84%计算,推算出其中的原材料部分大约增加了140.37万元。

综上所述,将杰美特营业成本中的直接材料(26174.55万元)和存货包含的原材料部分(421.28万元、140.37万元)合计考虑,可推算出2015年原材料采购总额大概是26444.18万元。同样的方法测算2016年和2017年,得知2016年采购总额大约为32046.07万元,2017年1~6月采购总额大约为10492.02万元。

 

在测算出采购总额的数据之后,结合“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数据,《红周刊》记者进一步分析发现,报告期内采购总额与现金流、经营负债之间的财务勾稽关系并不合理。

以2015年为例,前述推算出的理论原材料采购总额大约为26444.18万元,考虑17%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因素,则含税采购总额为30939.69万元。理论上,该数值应当有相应现金支出和债务新增。在2015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有28520.97万元,预付款项新增了1029.64万元,剔除这两项现金支出因素,理论上当年将会有3448.36万元债务新增。

可事实上,“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2015年应付账款余额为9452.60万元、应付票据余额为500万元,合计金额相比上年末应付款项余额仅新增了2121.26万元,也就是说,与理论新增债务相比,公司还有1327.11万元的含税采购并未获得现金流和新增债务数据的支持。

2016年同样如此,这一年的理论含税采购总额是37493.90万元,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764.10万元和预收款项减少547.01万元勾稽,则理论上将会有182.78万元新增债务出现才对。可实际上,这一年新增债务却为576.59万元,两者之间存在393.81万元的差异。同样的方法进一分析2017年1~6月的采购数据,则可发现公司采购总额与现金流和债务合计之间的数据差异竟然高达1102.13万元。如果说2016年数百万数值的差异是可以理解的话,那么2015年和2017年1~6月所出现的超过千万元的采购没有合理现金流和债务数据支持的情况,就非常令人怀疑企业存在虚构采购的可能。

当然,购置机器设备、厂房等非流动资产也可能对应付款项与现金流的匹配造成影响,但是招股书并没有详细披露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购置、增加情况,从整体上看(如表4所示),三项非流动资产在报告期的增减额也仅为几百万元,因此即使是在考虑了折旧摊销等因素的影响,合计金额也应该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差异并不明显,而不应该会对应付款项造成数千万元以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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