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闽华电源采销数据“不合理”,生产成本与原材料采购不符)
近日,主要生产成品铅酸蓄电池及其核心部件极板的福建省闽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闽华电源”)报送了新版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其在旧版招股书中披露的2014~2016年信息基础上,新增了2017年1~6月信息。方案披露,闽华电源拟募资53811.30万元用于“200万千伏安时连铸连轧冲网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对于闽华电源招股书披露的相关信息,《红周刊》记者发现,其在报告期内净利润近年来出现快速增长的同时,营业收入的增长是有些“跟不上脚步”的。与此同时,在营收和现金流量、应收款项的数据不能相互匹配的情况下,公司采购数据也出现了许多不合常理之处。
营收数据异常
招股书披露,闽华电源的营业利润从2014年的5143.23万元增长到2016年的7645.06万元,不过,相较营业利润的大幅提升,其同期的营业收入却没有出现明显的同步增长,仅从原来的106428.56万元提升至116892.42万元(见表1)。进一步观察发现,报告期(2014年至2017年1~6月,下同)内公司各期营业收入与现金流入量、应收款项等数据之间的财务勾稽关系是并不合理的。
以2015年为例,这一年营业收入为99139.32万元,其中国内收入部分占82.20%,考虑到国内销售增值税税率17%因素,可以推算出当年含税营业收入为112993.05万元。在同期“现金流量表”中,2015年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金额为102806.48万元,而资产负债表中与现金流入相关的预收款项年末余额相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63.06万元。如此在理论上,与2015年营业收入相关的现金流入达103569.54万元,以其与同年含税营业收入相比,理论上有9423.51万元含税营收因未收到现金支付而形成相应金额的债权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可实际上,资产负债表中2015年年末有应收账款19170.26万元、应收票据3306.35万元,由这两项合计而得到的应收款项金额为22476.61万元,和上年同期相比新增了4634.37万元,与前述理论上应当形成的9423.51万元债权相比要少了4789.14万元,很显然这并不符合财务数据间的匹配原则。
当然,在这里还得考虑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因素的影响,其并不会体现在现金流量之中。招股书显示,闽华电源2015年背书转让的票据金额有7610.08万元,与前述差额非但不相等反而还多出2000多万元,就算考虑了票据背书的影响之后,应收款项之中仍然有2707.54万元的差额使得含税营业收入与现金流量不匹配。
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同样如此。其中,在2016年营业收入为116892.42万元(其中国内收入占88.63%)的基础上,考虑国内销售采用17%增值税销项税额,推算出这一年含税营业收入达134504.72万元;同时,当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3318.57万元,在兑冲预收款项减少的95.75万元之后,与营业收入相关的现金流入达123414.32万元。两项数据对比后可发现,含税营业收入比相关现金流入要多出11090.40万元,即意味着这部分金额将形成相应的债权计入到资产负债表中。
但是在资产负债表中,2016年的应收款项合计为22281.46万元(应收账款19505.52万元与应收票据2775.94万元合计),和上年同期相比不但没有新增,反而减少了195.16万元。此外,2016年背书转让的票据金额有13273.39万元。综合考虑这两个因素,则可发现2016年的营收环节的财务核算中,仍有1987.83万元的差额是得不到合理体现的。
2017年1~6月,闽华电源的含税营业收入62408.53万元要比相关现金流入53841.78万元(由“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3175.32万元和预收款项减少额666.46万元算得)要多出8566.75万元。同期该公司应收款项仅新增了2867.33万元,再考虑票据背书转让的6631万元因素,仍然可发现有931.59万元的数据差异是无法获得合理解释的。
采购数据“不靠谱”
除了营业收入与现金流量等数据之间有较大差异外,闽华电源采购方面相关财务数据也是存在问题的。
在招股书中,闽华电源虽然没有直接披露采购总额,但是披露了报告期内“向前五大铅锭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46932万元、36862.92万元、48844.73万元和23275.32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的55.71%、52.66%、55.03%和57.14%(见表2),由此可推算出,报告期内各年采购总额分别为84243.40万元、70001.75万元、88760.19万元和40733.85万元。
在2015年采购总额达84243.40万元的基础上,考虑17%增值税进项税额因素影响,可推算出公司当年含税采购总额达81902.04万元,从财务数据间的匹配关系看,这必然有对等金额的现金流出量和应付款项增加额与之相对应。
同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83872.90万元,兑冲同期预付款项新增的395.85万元之后,与采购相关的现金流出量有83477.05万元,这比含税采购总额要多出1575万元。这意味着当年不但现金流出已经满足了采购总额的支付,理论上还偿还了以前留下的部分经营性债务。
在资产负债表中,闽华电源2015年年末应付票据20973万元、应付账款9010.08万元,两项合计29983.08万元,与2014年年末的32751.46万元相比,经营性债务减少了2768.39万元,这比前述的1575万元理论债务减少要多出1193.39万元,很显然,这一年的现金流出与采购总额、应付款项之间的勾稽关系是不成立的。
2016年,同样是考虑17%增值税进项税因素的影响,其含税采购总额达103849.42万元,考虑到同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87617.00万元,预付款项减少额为260.33万元的影响,则可发现当所含税采购总额要比相关现金流出量多出15972.09万元,理论上,这部分差额将会形成新增债务。
可实际上,在资产负债表中,闽华电源2016年年末应付票据23208万元、应付账款14225.98万元,合计37433.98的债务余额相比上年同期仅新增了7450.90万元。这与前述15972.09万元理论新增债务相比,有8521.18万元含税采购不知是用什么来支付。
2017年1~6月的情况同样如此,当年的含税采购总额为47658.60万元,和相关现金流出量41263.11万元(由“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1138.90万元和预付款项减少额124.20万元组成)对比,二者之间相差了6395.49万元,但是在债务方面,应付款项41460.45万元相比年初仅新增了4026.47万元,即如2016年一样有2369.02万元含税采购不知用什么支付的情况。
当然,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的购置以及票据的背书转让也可能会影响到上述采购数据勾稽关系。在招股书中(见表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2015年至2017年1~6月之间合计增加了2317.82万元、3559.30万元和2235.57万元;而同期的“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有878.38万元、2484.64万元和120.78万元。可见,购置金额比现金流量多出1439.44万元、1074.66万元和2114.79万元,这意味着购置长期资产也形成了一部分应付款项。若从上述差异中剔除长期资产购置所形成的应付款项,则前述的差异很可能会变得更大。
招股书中,报告期内票据背书转让金额分别是7698.19万元、7610.08万元、13273.39万元和6631万元,这跟上述采购中的差异也明显不等,也不太可能充分去解释采购与现金流、应付款项之间的不匹配问题。总之,上述出现的种种差异均指向了闽华电源招股书中披露的采购情况或许是非常“不靠谱”的。
生产成本与原材料采购不符
我们知道,生产成本和采购之间是有较大关联性的,既然前述闽华电源的采购情况可能“不靠谱”,那么其生产成本又会怎样呢?
如前述,2015年采购总额有70001.75万元,而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金额是68359.26万元(占生产成本的82.89%),这就意味着全年采购总额中还有1642.49万元的原材料未被领用而留在存货中,使得存货金额出现相应的增加。
一般情况下,原材料采购总额之中不仅有生产成本的直接材料,还有存货中的原材料,以及库存商品(包含发出商品)、在产品(即半成品)的增减变动之中包含的原材料部分。
招股书显示,2015年年末存货中原材料有3011.69万元,和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624.10万元(见表4)。除此之外,存货中在产品有7713.25万元,同比减少了1730.13万元;库存商品与发出商品合计4977.94万元,和上年相同品种的5740.44万元相比也出现了减少,减少金额为762.50万元。由此来看,上述两类存货的生产成本中原材料部分同比也应该会有相应的减少。
不过,招股书并未直接披露这两类产品所包含原材料的减少金额。在闽华电源的产品生产情况未出现较大变化的背景之下,在此只能以直接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82.89%测算,可知库存商品与发出商品同比减少额中包含了632.04万元的原材料,而同比减少的在产品则包含了1434.10万元的原材料。
至此,将存货的原材料、在产品与库存商品包含的原材料变化情况综合起来分析,可知这三类存货中所包含的原材料金额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2690.24万元,一来一去,原材料采购总额和存货、生产成本中的直接材料合计金额之间存在4332.73万元的差异。
2016年也是同样的情况,采购总额88760.19万元比生产成本中的直接材料83312.15万元要多出5448.04万元。这意味着存货所包含的原材料应当出现相应的增加才对。可实际上,2016年年末存货的原材料减少640.63万元;与此同时,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合计同比增加2947.53万元,以直接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84.70%测算,相应的原材料部分合计增加2496.56万元。综合可知,存货所包含的原材料实际上只增加了1855.93万元,和前述的5448.04万元相比,存在3592.11万元的差异。
在2017年1~6月,由“向前五大铅锭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其占比可知,采购总额有40733.85万元,比生产成本中的直接材料35654万元多出5079.85万元,但是,存货中原材料增加了615.76万元,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所包含的原材料部分相应减少485.25万元,合计可知存货包含的原材料只增加130.51万元。由此可见,2017年上半年也出现了4949.33万元的差异。
“吹来”数千万存货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问题外,闽华电源报告期的存货数据也有异常。闽华电源主要产品是铅酸蓄电池及其核心部件极板,存货中的产成品也是这两类。通过比较产销数据和存货数据,《红周刊》记者发现,两者所指向的库存产成品(即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金额存在较大差异。
从经营数据的勾稽关系看,闽华电源的产销情况应该与库存相匹配才对。2016年的存货中(见表5),有库存商品7553.63万元、发出商品59.48万元,合计比2015年的4977.94万元增加了2635.17万元。可实际产销情况又是如何呢?
招股书显示,2016年“极板”产品的产量有60756.73吨,而对外销售的数量是42297.56吨,公司自用19917.79吨,即销量合计62215.35吨,由此可见,产量比销量少1458.62吨。这意味着不但生产出的产品在当年就销售完毕,而且还消化了往年的部分库存,使得库存商品(含发出商品)出现相应金额的减少。另外,这年“极板”产品的单位成本是每千克14.06元,可知每吨成本为1.406万元,由此,从产销角度看,减少的1458.62吨库存商品的价值达2050.82万元。
与此同时,闽华电源在2016年生产了114.14万kVAh的成品铅酸蓄电池,销售了111.26万kVAh,产量比销量多出2.88万kVAh,由此可知,这年的成品电池库存同比是有所增加的。根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成品铅酸蓄电池单位成本是410.55元每kVAh,由此推算,从产销角度看,成品电池的库存增加了1182.38万元。
综合上述两种产品的产销情况,2016年库存商品合计金额不但没有如招股书披露的那样增加,反而减少了868.44万元,一来一去,招股书披露的库存商品金额比根据产销情况测算出的金额要多出3503.61万元。
2017年1~6月也存在同样的情况。“极板”产品的产量22116.05吨和自用数量7164.15吨与对外销量数量17020.88吨的合计数相比,少了2068.98吨,而单位成本是每千克17元,由此,“极板”产品的库存减少3517.27万元。同时,成品电池产量42.99万kVAh比销量42.34万kVAh略多0.65万kVAh,单位成本是479.88元每kVAh,由此可测算出,成品电池的库存应该增加了311.92万元。综合起来,从产销角度看,两种产品的库存合计减少了3205.34万元。
然而,招股书披露的数据却显示,2017年6月末库存商品5731.10万元与发出商品588.08万元合计6319.18万元,比期初(即上年年末)的7613.11万元只减少了1293.93万元。对比可知,招股书披露的金额要比产销角度测算出来的结果要多出1911.41万元。
用同样的方法进一步分析,从产销角度可测算出2015年“极板”产品的库存减少1009.91万元,成品电池库存也减少605.91万元,两种产品合计使得库存减少1615.82万元。可是,招股书披露的库存商品与发出商品合计比上年同期却只减少了762.50万元。两项数据对比,招股书披露的金额多出了853.32万元。
综合报告期内产销情况与披露的库存情况不难发现,闽华电源从2015年开始连续出现了披露的库存多于产销的情况,合计达到6268.34万元。这多出来的库存商品显得有些莫名其妙,如同被风从天空那边吹来的一样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