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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产销数据混乱 成本数据不支持高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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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聚杰微纤产销数据混乱 成本数据不支持高毛利率)

聚杰微纤毛利率及利润情况受明显异常的成本数据的影响而显得不可信,与此同时,没有充足财务数据支撑的营业收入也存在着虚增的嫌疑,更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采购数据在进行勾稽对比时,相关数据间也存在差异。

近日,主要生产和销售超细复合纤维面料及制成品的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聚杰微纤”)发布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拟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487万股,募集3.47亿元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招股书披露,聚杰微纤在报告期(2015年至2017年)向运动零售品大型连锁超市迪卡侬的销售占比出现大幅提升,由2015年的46.89%快速提升至2017年的70.85%,有大客户高度依赖的风险;与此同时,仲鸿天家族还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着公司86.02%股权,如此情况也容易出现实控人滥用控制权的风险。需要注意的是,这两个风险不是单独存在的,将会以各种形式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业绩表现。

由招股书披露的信息分析,聚杰微纤不仅存在毛利率及利润情况因受明显异常的成本数据的影响而显得不可信的问题,且没有充足财务数据支撑的营业收入也有虚增的嫌疑,更为重要的是,采购方面相关数据间的勾稽对比情况也是明显异常的。种种问题的集中体现,让聚杰微纤能否顺利登陆资本市场留下悬念。

毛利率不可信

招股书披露,聚杰微纤所在的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在报告期的平均值分别为29.55%、30.14%和30.30%,而尚未上市的聚杰微纤的主营毛利率却分别达到了35.11%、38.49%和34.01%,特别是2016年的毛利率超过行业平均值达8个百分点,很显然,这明显高于行业平均值的。

这不禁让人疑惑,难道尚未上市的聚杰微纤要比已经上市的同行业公司在经营中更具优势?虽然对于毛利率偏高的问题,招股书对此也做出了相应的分析和解释,但是,《红周刊》记者在仔细分析后却发现,该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采购、存货之间是存在大额差异的,这种差异的最终结果是指向了公司毛利率的不真实问题。

招股书披露,聚杰微纤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包括纱线、坯布、面料、染化料、助剂和辅料、五金件,通常情况下,企业所采购的原材料必然是用于生产产品或者是留在存货之中,前者在期末体现为主营业务成本的直接材料以及各类型库存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的材料成本,而后者则体现为存货所含的原材料。

2017年,聚杰微纤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为20021.29万元,同年主营业务成本之中有15164.26万元为直接材料,占主营成本的53.14%(见表1),这意味着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之中还有4857.03万元未完成产销过程而继续留存在存货之中,体现为各类型产品的材料成本和存货原材料的增加。

需要注意的是,在聚杰微纤的存货中,其2017年年末还有原材料1714.03万元,和2016年年末的原材料金额相比,新增了506.60万元,因此,在理论上,未完成产销过程的原材料采购金额中应当还有4350.43万元可能作为各类型产品的材料成本体现,即使得存货中各类型产品材料成本出现相应的提升。

可事实上,存货中有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四种类型产品,2017年年末这四种类型产品金额合计为7772.02万元,和上一年年末相同项目的合计金额相比,仅新增了1411.37万元。由于这四类型产品的生产完工程度不尽相同,且没有具体的披露信息,而已经完工的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占大多数,因此我们暂用主营业务成本的直接材料占比53.14%来估算,则可推算出所增加的各类产品之中只包含了750万元的材料成本。此外,虽然存货还存在新增的5.86万元委托加工物资,但因该金额太少而影响基本可忽略不计。

综合上述分析,不难发现除了已经销售产品并结转到主营成本中的直接材料成本之外,存货之中体现的原材料只有1262.46万元的增加,在扣除这部分金额的影响后,意味着还有3594.57万元的原材料采购金额是无法合理解释其去向的。进而言之,与此密切相关的主营业务成本是否真实可信也就大打折扣了,进一步来说,聚杰微纤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的毛利率水平或许就不那么可信了,而招股书中所披露的净利润情况也同样变得不可信。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出现的大额的差异同样也反映在2016年中,同样的方法分析2016年的采购、存货与成本之间的匹配情况,也可发现2016年存在4168.84万元的主要原材料在采购回来后去向不明。

连续两年出现同一情况,这或许已经不能用“巧合”来解释吧!

可疑的营业收入

前文我们已经分析得出聚杰微纤的毛利率和利润可信度并不高,与此相关的,该公司招股书所披露的营业收入同样得不到相关财务数据的支持,有虚增收入的嫌疑。

招股书披露,聚杰微纤的收入大部分来自产品出口,2017年43337.80万元营业收入中只有25.59%为内销收入(如表2所示),考虑到内销商品的收入是需要计缴增值税的,因此,按17%的税率计算内销收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后,我们可以推算出,聚杰微纤2017年含税营业收入达到了45223.12万元。从财务勾稽角度看,与45223.12万元含税营业收入相对应,必然有相应规模的现金流量和应收款项等经营性债权的新增金额,体现在财务报表中。

2017年,聚杰微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3160.92万元,与45223.12万元含税营业收入相比,存在2062.20万元差额,理论上,这个差额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为应收款项增加相应金额或者预收款项减少相应金额,抑或两者兼而有之,但不管如何,整体上将有相同规模的经营性债权新增才合理。

在招股书中资产负债表,聚杰微纤2017年年末的应收账款为5643.98万元,同时还有18万元的应收票据,由此两个项目合计可知应收款项金额为6034.70万元。另外,为了分析更加准确,还需考虑坏账准备372.72万元的影响。在包含了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金额和上一年年末相同项目的金额相比,仅新增了580.51万元。如此也就意味着,这一年的预收款项应该要减少1481.70万元才合理。

可事实上,2017年年末的预收款项仅有75.08万元,和上一年年末的相同项余额相比只减少了91.26万元,很显然,该数值与理论上应该减少的1481.70万元相差了1390.44万元。这就意味着,2017年含税营业收入并没有获得相同规模的现金流量和应收款项等经营性债权数据支撑,这其中有1390.44万元的含税收入既没有收到现金也没有形成新增债权,如此异常情况实在令人怀疑其招股书所披露的营业收入有虚增的嫌疑。

其实,如果梳理聚杰微纤报告期的营业收入方面相关数据,《红周刊》记者发现2017年所出现的营业收入异常情况并非是偶发,其2016年的数据偏差更为明显。

在2016年,聚杰微纤营业收入为42179.40万元,加上占比为23.62%的内销收入所应该计算的增值税之后,含税营业收入达到了43873.07万元,与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2297.21万元相比,含税营改多出了1575.87万元。理论上,这多出的部分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为相应的经济性债权增加,即应收款项将出现相同规模的增加,或预收款项减少相应的金额。

可实际上,2016年应收款项4768.08万元加上计提的坏账准备686.12万元之后,和上一年相同项目相比,不但没有新增,相反还减少了2036.40万元。更为奇怪的是,这年预收款项只仅仅减少了184.67万元。

由此可看出,聚杰微纤2016年应收款项等经营性债权的增减并不符合营收数据的勾稽对比关系。一来一去,2016年有3427.60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得不到现金流量和应收款项等数据的支持。

采购数据异常

招股书还披露,聚杰微纤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采购主要是纱线、染化料等,除了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之外,并没有披露采购总额的信息。但若根据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其占比,仍可合理测算出报告期内的采购总额。

报告期内,聚杰微纤向前三名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分别是8870.30万元、7959.15万元和10486.84万元,所占比例分别为37.56%、35.97%和42.92%,由此,可推算出报告期内的采购总额分别达到了23616.35万元、22127.19万元和24433.46万元。然而,将采购总额与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勾稽对比时,《红周刊》记者发现采购数据有着明显异常表现。

例如,2016年的采购金额与现金流和债务之间就存在明显的金额偏 差。由当年采购总额22127.19万元按17%税率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含税采购总额达到了25888.81万元,根据财务数据间的勾稽原理,如果含税采购总额是合理的,那么必然有相同规模的现金流量和应付款项在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来,三者之间应当形成互为支撑关系。

在2016年现金流量表中,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4995.94万元,与含税采购总额相比,有892.87万元的差额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为经营性债务,即有相应的应付款项增加或者预付款项减少,抑或两者兼有。

可实际上,资产负债表中显示的2016年应付账款3892.38万元和应付票据3631万元的合计数和上一年相同项目的合计金额对比,不但没有新增,相反还减少了1670.33万元,就算考虑预付款项减少额138.82万元的影响,仍然有2424.38万元的含税采购金额得不到相应现金流量及应付款项等经营性债务的支持。

对于2016年采购数据出现如此明显的异常,《红周刊》记者在招股书中并没有找到合理的解释。比如,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购建也可能对应付款项形成影响,虽然根据招股书披露的2016年聚杰微纤的主要长期资产增加额可以得到“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的覆盖(见表3),但这也不会对应付款项造成较大的影响,也不能去解释前述采购中出现的数据偏差。

与2016年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7年的采购数据在与现金流和相差债务进行勾稽时却没有出现大额差异。公司采购总额24433.46万元按17%计算增值税之后,其含税采购总额达到了28587.15万元,与同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7297.28万元对比,有1289.87万元含税采购额应该体现为新增的经营性债务。

事实上,2017年的经营性债务中,应付账款4128.60万元和应付票据4062万元合计比上一年增加667.22万元,再考虑预付款项减少额551.03万元的影响,最后也只有71.62万元的含税采购额与现金流量、经营性债务不匹配。显然,2017年的采购数据差异基本上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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