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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真回购”,为价值投资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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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提倡“真回购”,为价值投资保驾护航)

回购注销股份被认为是美股走出“史上最长牛市”的关键因素之一,虽然今年A股和美股回购金额同步创出历史新高,但从绝对数额来看却有极大的差距。今年上半年,美股回购金额就超6800亿美元,相当于2017年末美股总市值的2%多;而A股今年以来的回购金额仅有区区数百亿人民币,不论是回购金额还是占总市值的比重,与美股都有巨大的差距。而在A股上市公司回购中,不少也存在“忽悠式回购”的嫌疑,空喊口号最终实施回购的比例很低。“低比例回购”的背后,是上市公司口水护盘的表现,损害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任,也让回购失去其价值发现的意义。让回购回到其本源,发挥价值发现的功能,形成有效的制度为价值投资保驾护航,是未来A股回购制度建设的重要出发点。

A股回购“小荷才露尖尖角”

虽然今年以来A股回购金额创出历史天量,截至8月21日共有200份回购公告,拟回购金额超过660亿元,远超2017年全年87亿元的水平。但相对超过47万亿元的A股总市值,只有0.14%左右,远低于美股2%的水平。在A股市场再融资做大股本仍是上市公司主流的情况下,主动回购股票缩小股本自然只能是“非主流”。

即使是在不断增加的回购金额中,也不乏“忽悠式回购”的成分,不少上市公司将回购价格、回购时间、回购比例制定过于宽泛,让实际回购金额和拟回购金额之间存在较大落差。也有出现回购方案公告之后未实施又撤回,导致投资者空欢喜一场,最典型如2015年7月8日海通证券提出不超过216亿元的巨额回购方案,四个月后未实施又撤回。此外,也有一些公司的回购不在二级市场上进行,而是协议收购大股东的股份,如近期永辉超市推出的16亿元回购方案,都从实际控制人手中购买,相当于上市公司用真金白银承接大股东减持的股份。而回购价格9.77元远超2元左右的每股净资产,实施之后势必降低每股净资产,类似的回购只有个别股东受益,其他股东很难沾光,也偏离了回购提升每股价值的本意。

明确回购五要素

回购的本意是要提升上市公司股份的内在价值,偏离了这一本意不仅不会提升价值,反而可能减损价值。而巨额回购喊出之后没有落实或者比例极低,也容易造成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增加投资风险。因此,笔者建议,回购方案需要明确五要素,让回购真正成为价值的创造者。

1.回购价格。回购价格是上市公司回购中对外释放的公司内在价值讯号,应当设立回购价的上限,即跌破相应价值之后便开始实施买入回购,以免沦为口号;2.回购时间。时间不宜过短也不宜过长,可以设定为半年到一年之间,在跌破回购价之后,根据剩余的时间确定每日回购的金额,杜绝“低比例回购”;3.回购资金来源。在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研发的前提下,自有资金是回购的重要支持,甚至在股价大幅低于净资产的时候,可以减少分红比例用于回购。此外,还可以在利率合适的时候,通过发行定向债券或者向大股东借款,筹集回购资金;4.回购方式。以二级市场公开买入为主,特殊情况下从大股东手中回购股份,价格应不高于同期净资产及市价;5.回购用途。除了直接注销、用于股权激励之外,也可考虑列入公司的库藏股,等待未来股价回暖甚至过热时,配售给全体股东或针对特定投资者定向增发。

破净蓝筹股应主动“真回购”

在明确回购五要素之后,一些现金流充沛、有稳定分红机制的蓝筹股,应当率先树立回购典范,将回购和分红的比例成文规定。比如,不妨规定股价在公布年报时如跌破净资产,将原本要发放的红利一半用于回购,以半年为限,未完全实施的部分再分红给投资者;在取得资产出售一次性收入增加分红时,如果股价低估也可考虑用于回购。股价跌破净资产的蓝筹股,更应当进行主动回购。在目前股价破净的200多家上市公司中,不乏现金流充沛、常年分红的公司,特别是银行、高速公路板块相关个股,在不影响上市地位股权分布的前提下,主动加入回购行列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和估值。

此外,一些B股和H股远远低于A股价格和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如果有金额可观的海外收入,不妨将B股和H股优先列为回购对象,如此一来可以花更少的钱,提高更多的公司价值,这也是一种另类的“真回购”。像鲁泰A就是很好的示范,从2015年起便分红和回购并举,每年用大量的真金白银回购股价更低的B股,仅在今年5月28日至7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B股3900多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高达4.27%。如果有更多的上市公司加入“真回购”的行列,让回购为价值投资保驾护航,对于A股价值投资文化的树立,将产生不可低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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