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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集团预亏60亿 面临上市以来最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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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庞大集团预亏60亿 面临上市以来最大危机)

2018年,整个汽车行业遭遇寒冬,出现20年来首次销量下滑现象。作为中国首家登陆A股的汽车经销商,庞大集团正面临着上市以来最大业绩亏损和经营压力。2018年度,庞大集团预计亏损60亿元至65亿元,居已披露2018年年报、快报或预告上市公司预亏榜第3名。

蹊跷的大幅亏损

2019年1月30日,庞大集团发布2018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18年度亏损60亿元至65亿元,同比下降2929.93%~3165.76%,扣非后净利润亏损71亿元至76亿元。而上年同期,公司还实现净利润2.12亿元。对于业绩巨亏原因,庞大集团将其归结于报告期内,融资困难,出现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正常经营运转的需求。对此业绩表现,市场选择用脚投票,发布公告次日,庞大集团股价以跌停报收。

就在发布业绩预亏公告当日,庞大集团还收到了上交所关于公司业绩预亏事项的问询函。问询公司2018年三季报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亿元,与本次披露预亏金额差额较大。说明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同时经营成本大幅上升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2月19日,庞大集团回复交易所问询称,2018年预计营业收入为430亿左右,同比减少274亿元,原因是资金紧张采购量资金不足影响了公司销售及采购。同时,公司急于清理库存,折价销售,且新车采购量不足,无法足额取得厂家优惠政策和返利支持。另外,2018年度汽车行业整体不佳,出现20年来首次销量下滑,促使整车厂商取消了部分优惠和返利,致使营业成本上升毛利下降。与此同时,报告期内资金紧张,融资成本上升,也致使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达2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91亿元。

对于庞大集团而言,近年来资金难题始终是其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从2017年起,公司相继变卖旗下经销店,以回笼资金。2018年5月,庞大集团更是一口气卖掉多家盈利能力相对突出的奔驰经销店。根据庞大集团的规划,卖店瘦身还将在未来几年继续进行。

庞大集团的问题并不止于此,此前还因涉嫌信披违规一事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红周刊》特别提醒投资者,凡于2015年3月4日至2017年5月3日期间买入庞大集团,并在2017年5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进行索赔。您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便可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信披违规被顶格处罚

2018年7月4日,庞大集团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出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公司实控人庞庆华、公司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等。

根据证监会的文件,庞大集团及其实控人存在的违规行为主要有:2015年3月4日,实控人庞庆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其一致行动人信达民公司2015年2月16日至3月3日期间累计减持5%的“庞大集团”股票。但实际上,信达民公司卖出的股票依然在其实际控制下,只是为了进行融资而进行的换手安排。庞庆华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如实披露其一致行动人当时仍实际控制和拥有相关“庞大集团”股票的事实,遗漏披露其通过涉案收益互换进行融资的安排。

调查还发现,庞庆华作为庞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冀东物贸、中冀贸易的实际控制人,冀东物贸、中冀贸易为庞大集团的关联方。2015年3月至5月期间,庞大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冀东物贸、中冀贸易发生多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庞大集团对其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应当予以披露,但庞大集团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2016年10月24日,公安机关向庞大集团出具《调查取证通知书》。同日,公安机关对庞庆华进行讯问并制作讯问笔录,向庞庆华出具《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半年后的2017年3月27日,公安机关向庞大集团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

但庞大集团并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庞大集团的违规行为,证监会进行了顶格处罚,对庞庆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当事责任人也被罚款处罚。

在资金周转困难、2018年遭遇巨亏且面临投资者索赔的背景下,庞大集团未来发展前景不容乐观。对于公司相关后续事项进展,《红周刊》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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