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控科技保荐人被科创板“首罚”,IPO命悬一线)
编辑/承承
5月21日,上交所对科创板IPO公司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的保荐人中金公司及其指派的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实施处罚,对两名保代通报批评并记入执业质量评价和诚信档案,同时上交所对中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而在此基础上,证监会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交易所为何会对拟科创板公司的保荐人下重手?这其中又有何秘密?
交易所公示的处罚决定显示,此前的4月28日,在向上交所报送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同步报送的更新版招股说明书中,万久清、莫鹏作为保荐工作具体负责人,擅自多处修改了招股说明书中有关经营数据、业务与技术、管理层分析等信息披露数据和内容,并由此同步多处修改了上交所问询问题中引述的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上述修改,未按上交所要求采用楷体加粗格式标明并向上交所报告,也未按照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中金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报送公司内核部门审核把关。
对于科创板首张罚单的快速出炉,引起市场高度关注,多位投资者向《红周刊》记者表示,对于保代擅自修改招股书数据和监管层问询问题的恶劣行为,上交所的出手是非常及时的,这给相关机构和人士提出了警示,但缺点在于此次处罚太轻,警示威力恐震慑力不足,需要进一步提升处罚力度。
交控科技的问题不容小觑
科创板首张处罚单的出炉,不仅说明保荐机构相关人士管理存在漏洞,且也暴露出交控科技本身可能也是存在严重问题的,否则保荐机构铤而走险目的又是什么?
《红周刊》在4月13日刊登了《交控科技“带病”冲刺科创板,诸多财务数据真实性不足》一文中,曾对交控科技递交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当中存在的过度赊销提升坏账风险、现金流数据混乱、报表数据不支持采购真实性等经营数据、管理层分析等信息中可能存在的虚假问题做了深入而详细的分析。而此次上交所对保荐人的处罚,恰好佐证了《红周刊》此前文章对交控科技申报材料的质疑。
或正是交控科技申报材料当中出现了问题,保荐代表人才会产生擅自修改相关数据和信息的动机。而在这些的背后,显然是IPO成功之后的巨大造富效应的诱惑,也是对上市公司作为资本运作平台而带来各种赚钱机会的“畅想”。
在巨大利益诱惑面前,各种“诡计”必然随之而行。内业传说着这样一些“饭资”,在IPO申报公司的幕后支持之下,保荐人、会计师、律师、公关等各专业领域的人士就组成一个“剧组”,保荐人相当于“导演”做全面统筹,其他各岗位分工负责。实际上,他们的利益与IPO申报公司是一致的,而在这样的“利益共同体”中,监督作用往往会被弱化,掩盖问题、粉饰业绩、虚假申报和信披等就变得司空见惯了,而这也是为什么会有部分公司在上市的首年或第二年就业绩暴雷的根本原因。
此次交控科技保代被罚一事,虽让人感到意外,但也由于交控科技想“带病”冲刺科创板而成为一个“必然”结果。这个事件也提醒监管层,对交控科技的所有申报材料有必然加强审查,从严审查,如果不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的,还需坚决拒之门外。
对保代处罚太轻
问题源于交控科技相关申报材料,而实施违规行为的却是保荐人及其委派的代表人。该违规行为很可能会掩盖IPO申报公司存在的问题而将其推向资本市场。不合格的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伤害是极其巨大的,如乐视网、欣泰电气、ST长生、*ST华泽等公司仍让人惊魂未定。
上交所在纪律处分决定书指出,招股说明书报送稿以及对发行上市审核问询的回复,是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中的重要文件,市场和投资者对此高度关注。万久清、莫鹏作为中金公司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应当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要求认真回复问询问题,报告招股说明书的修改内容。其上述不当行为,违反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规范。基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同时也说明中金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在保荐代表人业务管理、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对于上市审核非常重要的招股书报送稿及问询回复而擅自修改,这样的行为是企图将一个可能并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推向资本市场,而对万久清、莫鹏以及中金公司处罚仅是通报批评并记入执业质量评价和诚信档案、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这并没有罚到“痛处”,所产生的警示训戒效果可能并不明显。
保护中小投资者是资本市场一大难题,而起点就在IPO环节的把控。如果对擅自修改IPO申报材料、问询回复的行为处罚不够,实际上是间接纵容了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恶意篡改甚至是申报材料造假。监管层应该通过用好“处罚”这个工具,把好进入资本市场的关口。而负有重大使命的科创板更不能儿戏以待之,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是试点注册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披露质量就是科创板的生命,把关责任不可轻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