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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飞马:涉嫌三项违法事实 公司拟遭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红兵 2020-05-13 10: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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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飞马:涉嫌三项违法事实 公司拟遭行政处罚)


记者自公司公告处获悉,2019年*ST飞马被立案调查一事已有初步结论。5月13日,*ST飞马公告称公司已于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ST飞马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万元罚款;对黄壮勉作为*ST飞马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黄壮勉作为*ST飞马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合并对黄壮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

从披露的公告来看,*ST飞马涉嫌三项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对外提供重大担保总额达24亿元,占*ST飞马2017年底净资产的58%,*ST飞马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及时披露。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事项总额达137,459万元,占*ST飞马2017年底净资产的33.22%,*ST飞马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及时披露。

三、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2018年6月29日至9月6日,飞马投资将其持有的*ST飞马合计4,102万股股票质押,但未按规定通知上市公司并及时披露质押股份。2018年9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股票质押事项下发问询函,*ST飞马向飞马投资核实后于2018年9月18日进行了披露。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下达,标志着证监会对此案调查、审理的初步完结。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8年5月25日至2019年3月28日期间买入*ST飞马,并在2019年3月29日后卖出或仍持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天眼查”显示,*ST飞马主营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主要服务包括国际采购执行、国际订单执行、精益物流(VMI·DC)、贸易执行(采购执行·销售执行)、塑化交易与综合供应链服务、标案执行、进出口通关服务、保税物流、大型及特种设备国际供应链管理服务。

近期公布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显示,报告期内*ST飞马实现营业收入31,378.65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99.24%,净利润-167,797.87万元,较去年亏损减少30.95%。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主要原因是受公司控股股东流动性困难及担保能力大幅下降等的影响,公司的流动性日趋紧张,公司多方举措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综合物流和IT电子等综合供应链业务正常运营,公司能源资源供应链业务开展受限,严重制约了公司经营规模及相关业务拓展,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同时由于流动性紧张导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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