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明股份4名股东合计质押1501.85万股 用于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来源:挖贝网 2020-05-13 20: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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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丽明股份4名股东合计质押1501.85万股 用于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挖贝网 5月13日消息,近日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丽明股份 证券代码:831306)股东北京风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质押1385.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6.8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385.85万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0年3月11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股东程传海质押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6.13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4.88万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0年3月11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股东赵孝国质押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5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2.5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5万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0年3月11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股东程丽丽质押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1.25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75万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0年3月11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据了解,此次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20/2020-05-13/1589355838_0492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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