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焦IPO|银河微电持续增长毛利率有疑点 财报数据难证收入与采购合理性)
记者 | 胡振明
银河微电拟在科创板上市,但其财报中的种种不合理性让人疑惑,尤其营收和采购数据的明显异常,让人对其招股书的信披质量感到担忧,若不能解释清楚,则一旦上市交易,很可能让投资人受伤。
近几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国对半导体芯片的需求越来越高,但因国内芯片工业方面的发展一直比较落后,经常在某些领域因为芯片的问题而被卡了脖子,为解决这一瓶颈问题,国家不断加大对芯片制造企业政策上和资金上的扶持,然而这一积极改变,并不意味着任何一家与芯片制造相关的公司都可到科板块上市融资,特别是一些存在问题的公司,如主要生产半导体分立器件产品的银河微电就很值得警惕,因为这家拟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在报告期内(2017年至2019年)持续上升的毛利率真实性是颇为可疑的,同时,营业收入和原材料采购方面的数据也都有巨大的异常。在众多疑点尚未完全解释清楚前,银河微电上市节奏稍稍放缓一些还是很有必要的。
持续增长的毛利率引出营业成本合理性疑点
招股书披露,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河微电”)在2018年和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减少了4.30%和9.82%,与此同时,公司的营业成本也大致同步下降了4.30%和10.83%。在一般情况下,收入和成本同向且相近的波动并不会引发毛利率产生明显变化,可奇怪的是,银河微电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却出现了稳步上升态势,由2016年的26.61%上升至2019年的27.79%。
鉴于这个情况,《红周刊》记者分析了报告期内银河微电的营业成本情况,结果发现其2018年和2019年的营业成本都出现了明显的异常情况,而这个异常的存在很可能说明公司的毛利率、营业成本数据是存在一定问题的。
先以2019年数据进行分析。招股书披露,银河微电这一年的主营业务成本中包含了材料成本23496.46万元,而这些材料成本是来自于原材料的采购,对比同一年度的25674.42万元(如表1所示)材料采购总额,可发现这一数据比同期材料成本金额多出2177.96万元,理论上,这部分采购回来的原材料应体现在存货中,体现为存货各明细项目材料成本出现相同规模的增长。
在2019年年末存货明细中,1327.35万元原材料比上一年年末的存货原材料只多出了44.83万元,那么除了存货原材料增加外,存货的其他各明细项目中所包含的材料成本至少应该增加2133.13万元才合理。然而奇怪的是,2019年年末存货中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四个明细项目7063.17万元合计金额相比2018年相同项目的合计,只增长了607.32万元,与理论上应增长的2133.13万元相差了1525.81万元。
要知道,这一结果仅从存货整体上看就出现了如此明显的异常,如果要考虑其中材料成本、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的影响(2019年主营业务成本中材料成本占62.87%,也就是有近四成是人工费用和间接费用,仅材料成本部分的增长额大约是381.82万元),差异金额只会更大。
此外,银河微电在招股书中还提及,2019年研发费用中包含了1183.65万元的直接投入费用,其中或许涉及到原材料和产品领用的问题,但招股书中却没有详细披露这些情况。其实,即便该部分投入都是原材料,这些数据之间仍然存在明显的差异而无法解释明白。
类似情况同样发生在2018年。这一年的原材料采购总额28959.24万元,比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材料成本27546.80万元多出1412.44万元,而该年年末存货原材料不增反减134.60万元,由此可知存货其余明细项目的材料成本应该增加1547.04万元才合理。
但是,2018年年末存货除了原材料之外的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等四个明细项目合计金额6455.85万元,整体上跟2017年年末相同项目的合计金额6778.82万元相比较,不但没有增长,反而出现322.97万元的减少,这意味着其中包含的材料成本也必然是减少的。在一增一减下,异常情况已经很明显了,至少相差1870.01万元。若考虑材料成本占主营成本的65.56%这个因素的影响,则差异金额只会更大,而至于研发费用中的直接投入费用也跟这个差额不相符。
综合上述分析可知,银河微电招股书中披露的营业成本信息是否真实就存在很大疑问了,而若营业成本不真实,则其持续增长的毛利率也就显得非常可疑了。
营业收入数据异常,
真实性明显不足
毛利率高低不但跟营业成本有关,营业收入也是其中一个决定因素,而银河微电的营业收入跟其成本一样,也都存在很大异常,合并报表中相关财务数据不能对其全部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形成合理的支持。
2019年,银河微电的营业收入有52789.38万元(如表2所示),除了其中14168.92万元的外销收入是不需要考虑增值税率影响之外,在这里对境内销售部分按月均收入分别跟各月份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一起进行测算,可推算出公司销项税额大约有5310.31万元,由此进一步得出2019年含税营业收入达到了58099.69万元。
在这个规模的含税营业收入下,银河微电“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45945.39万元,这意味着还有12154.30万元的含税收入并没有获得现金流量流入,若再冲抵预收款项增加76.41万元所对应的现金流量,则2019年度含税营业收入中实际上还有12230.71万元没有收到现金。
根据财务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推断,没有收到现金的这部分含税收入在财务报表当中必然体现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有相同规模的增长,只有这样才能跟现金流量一同支持该年度含税营业收入的真实性。
但事实上,银河微电的应收款项出现了明显的差异。2019年年末,银河微电的应收票据6701.03万元、应收款项融资893.14万元、应收账款14082.18万元和坏账准备1205.29万元综合起来只有22881.64万元,和2018年年末相同项目综合起来的24129.27万元数值相比,不但没有增加,相反还减少了1247.63万元。
这就让人感到奇怪,本来应该增加的应收款项却减少了,最后导致公司有13478.34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得不到相关财务数据的支持,相当于这部分含税收入既没有收到现金,也没有形成账面上的应收款项新增金额。难道这部分收入是凭空“捏造”出来的不成?
此外,银河微电在招股书中还粗略地提及了票据背书的问题,而在上述分析中已经考虑了应收款项融资的部分影响,更全面的背书信息却不能在招股书中找到,这也就难以说明既没有现金流量也没有应收款项数据支持的这部分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当然,对票据背书的披露是否到位、是否需要改进,也是监管层需要考虑的问题,因为很多公司数据出现明显偏差时总喜欢以背书理由来搪塞,但最后还是爆雷。
同样的疑点在2018年中依然存在。这一年的营业收入为58538.27万元,考虑到其中有外销收入17425.37万元以及各月份适用的增值税税率问题,推算出全年含税营业收入有65253.37万元。
在这个规模的全年收入当中,2018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6537.87万元,对冲预收款项减少的83.1万元影响,可知跟该年度与收入相关的现金流量一共流入了46620.97万元,理论上,则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款项应该增长18632.40万元才互相匹配。
然而银河微电2018年年末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坏账准备合计有24129.27万元,相比上一年年末的合计金额25103.36万元不但没有增长,相反还减少了974.09万元。如此一来,也导致2018年含税营业收入存在19606.49万元收入既没有现金流量流入,也没有获得相应新增债权支持。
在银河微电的招股书中,除了财务报表数据,还很难找到其他跟营业收入相关的比较完整的数据或其他信息,如此情况下,存在大额异常的营业收入数据很显然就需要公司好好解释一下了。
采购情况有异,
难借背书信息形成“解释的闭环”
在银河微电的采购活动中,或许也涉及了票据背书支付货款的问题。基于这样的情况,在进一步分析银河微电报告期内的采购情况后,《红周刊》记者不但没有发现有票据背书的合理解释,且还发现采购数据也存在大额异常。
2019年,银河微电的原材料采购总额为25674.42万元(如表3所示),由于我们不知道每月采购额情况,只能按月均采购额和各月份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来推算,得知该年度原材料采购对应的进项税额有3530.23万元,由此,其全年原材料的含税采购总额有29204.65万元。
为了采购原材料,2019年银河微电“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有18486.13万元,剔除预付款项增加额30.94万元所对应的现金流量,为该年度采购支付的现金有18455.19万元,这和当年29204.65万元含税采购总额相比较,还有10749.46万元的含税采购额没有付现,需要在银河微电的财务报表中体现为应付款项等经营性债务的增加。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银河微电2019年年末应付票据有4755万元、应付账款有11459.72万元,合计金额相比上一年年末相同项目的15366.71万元合计金额多出848.01万元,也就是说,该年的经营性债务只增加了848.01万元而已,与理论上需增加10749.46万元债务相比少了9901.45万元,显然这是不正常的。
与此同时,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2019年银河微电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并没有明显地增长,账面价值大致持平或略有下降,这就意味着,长期资产的购建情况不会对上述分析中的应付款项形成较大的影响。
同样情况还反映在2018年的采购情况中。银河微电这一年的原材料采购总额为28959.24万元,考虑到各月适用的税率影响,则推算出全年的原材料含税采购总额大约有33689.25万元。
在2018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3002.33万元的基础上,再加预付款项减少额60.48万元所对应的现金流量,则和这年采购相关的现金流量流出了23062.81万元,进而也推算出这一年还有10626.44万元的含税采购额没有付现,需要形成新增债务。
2018年年末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计15366.71万元,跟上一年年末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计金额19998.75万元相比减少了4632.03万元。理论上,存在未付现的采购必然导致应付款项增加,但银河微电的情况却是在减少,最后导致这一年有15258.47万元的含税采购额既没有付现也没有获得应付款项的支持。
跟上述关于营业收入的分析综合起来考虑,是否由于票据背书用于支付货款而导致收入和采购当中出现了巨额差异呢?从招股书披露的极其简单的背书信息来看,存在这样的情况不足为奇,但问题却是数据匹配不上。
例如,2019年有13478.34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得不到现金流量及应收款项变化的支持,若这是受应收票据背书未形成现金流量的影响,那么,同一年度也必然有大致相同规模的含税采购是没有现金流量及应付款项变化数据所支撑的,然而经过上述采购情况分析发现只有9901.45万元,两者之间还存在3576.88万元的差距。同样,2018年的营业收入与采购情况之间也有4348.02万元差额是票据背书无法解释的,难以形成合理的“解释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