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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中润资源被下发警示函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红兵 2020-12-14 15: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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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中润资源被下发警示函)

12月14日,记者自公司公告处获悉,由于违反了相关规定,中润资源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山东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2018年 6月20日,中润资源向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约定对于昆仑江源工贸有限公司因向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3500万元而尚未还款的义务,由中润资源提供担保。对于该担保事项,中润资源未按照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履行规范的用印程序,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0年5月19日才披露该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中润资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被出具警示函之余,中润资源还因历史信息披露问题,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今年4月14日晚间,中润资源公告称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二级市场方面,4月15日,中润资源早盘大幅低开,收盘下跌超过6%。

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中润资源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14日收盘时持有中润资源,并在2020年4月1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天眼查APP”显示,中润资源主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旗下拥有芜湖东泰和瑞森纸业两家子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显示,年初至报告期末中润资源实现营业收入2.8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350.14万元,比上 年同期减少347.10%。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中润资源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投资者还应谨慎关注为妙。对于证监会对中润资源立案调查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跟踪报道。

更多维权个股详情请见:http://www.hongzhoukan.com/mjwq/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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