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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洲: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13%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媒体 作者:木木 2021-02-08 09: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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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大洲: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13%)

近日,*ST大洲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的股票于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4日、2021年2 月5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3.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乌拉圭子公司近期披露已恢复生产,公司煤炭子公司的牙星矿通过了绿色矿山现场验收。

除此之外,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对于*ST大洲的调查结果已经尘埃落定,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已经开始维权,并且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11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月12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ST大洲的具体违规情况,从之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中可以看到:一、未按规定披露新大洲、天津恒阳食品有限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陈阳友、刘某毅及讷河瑞阳二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新大洲为尚衡冠通对蔡某寅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事项;三、未按规定披露新大洲为尚衡冠通对张某宇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事项。

对此,海南监管局决定:对新大洲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阳友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王磊、许树茂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陈天宇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截至2021年2月5日,*ST大洲收盘价为2.33元。另据“天眼查APP”显示,公司目前司法风险230条,经营风险19条。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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