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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信披违法 安妮股份拟遭处罚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媒体 作者:木木 2021-03-15 20: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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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涉嫌信披违法 安妮股份拟遭处罚)

2021年3月15日,安妮股份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督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1】3号)。

经查明,安妮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向深圳市智能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鹏程画面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鑫港源投资策划有限公司收购了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2015年3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

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了来自卓某、季某涛、彭某斌、赖某超、黄某、章某,刘某香等7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工商登记资料、协议、客户资料、财务数据及财务资料、银行资金流水、询间笔录、董事会及监事会资料、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提供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据了解,目前安妮股份收到的只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3月10日至2020年10月13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10月14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厦门监管局拟决定:1.对安妮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2.对韩燕东、蒙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3.对张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4.对许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5.对李昌儒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记者从“天眼查APP”了解到,安妮股份目前司法风险9条,经营风险65条,主营业务为版权业务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务、互联网营销服务及商务信息用纸服务。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更多维权个股详情请见: http://www.hongzhoukan.com/mjwq/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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