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报道 - 热门点击 - 正文

被暂停上市已超一年 *ST盈方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媒体 作者:红兵 2021-05-11 13:48:5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被暂停上市已超一年 *ST盈方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5月11日,*ST盈方发布相关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于5月1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上述公告显示,2021年4月29日,*ST盈方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根据《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4.8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7.8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76.98万元,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69,996.61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有关规定,*ST盈方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提出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

*ST盈方提醒投资者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后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该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受理,或受理后未被核准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此前,因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ST盈方已自2020年4月7日起暂停上市,而除了连续亏损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外,*ST盈方还曾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天眼查APP显示,2019年11月4日,*ST盈方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10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16年10月1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邮箱,就可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ST盈方存在两大违法事实:一、*ST盈方约定开展数据中心服务业务,但2015年8月、9月并未实际履行相关义务;二、*ST盈方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最终,证监会依法决定对*ST盈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同时对陈志成、赵海峰、史浩樑、李元、唐忠民、丁强、张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30万元不等的罚款。

记者自天眼查APP获悉,*ST盈方是以集成电路设计研发为核心,通过供应链整合优化智能终端,以大数据运营为支撑提供系统服务的智能系统运营商。对于*ST盈方能否如愿恢复上市,本栏目也将持续关注。

更多维权个股详情请见: http://www.hongzhoukan.com/mjwq/index.php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