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焦IPO | 中环海陆近五成营收缺数据支撑,客户、供应商重叠存不合理现象)
红周刊 记者 | 周月明
中环海陆虽然已经过会,但就公司披露的招股书内容来看,疑点并不少,比如近五成营收缺乏相应数据支撑,客户、供应商重叠,以及销售合同是否存在等,种种不正常现象均在佐证其披露的招股书信息很可能不严谨,需要进一步更正。
中环海陆的创业板上市注册申请已于6月9日获证监会通过。对于该公司,《红周刊》在此前刊发的《中环海陆研发费用率不及行业平均水平 高学历人才占比落后、重要奖项专利不独家》文章中,对其实际科研实力和“高端属性”提出了质疑。如今进一步分析可发现,该公司还有其他不合理问题存在,譬如销售方面相关数据连续3年出现50%以上偏差,客户、供应商重叠,销售合同数据矛盾等,诸多的疑点指向该公司披露的招股书内容是极其不严谨的。
近五成营收“凭空出现”
中环海陆招股书披露,2018年至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实现6.3亿元、7.99亿元和10.97亿元,同比增长37.98%、26.82%和37.19%。相较营收的增长,净利润增速更为明显,分别达到82.85%、121.11%和83.75%。表面上,公司是营收和业绩双双持续大增的,可若进一步分析看,可发现其营收数据有虚增的可能。
在中环海陆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其2018年至2020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达到了2.93亿元、3.74亿元和5.7亿元,同期,新增的预收款/合同负债分别为-161万元、77万元和211万元,在对冲同期与现金收入相关的预收款项影响后,与2018年至2020年营收相关的现金流入了2.95亿元、3.73亿元和5.69亿元。
若暂不考虑增值税税率影响,将其2018年至2020年的未含税营收与现金收入数据进行勾稽,可发现其当年未含税收入比现金收入分别多出3.36亿元、4.27亿元和5.28亿元。理论上,这多出的未收到现金的收入需要形成相应债权,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
可实际上,在同期的资产负债表中,中环海陆的应收账款(包含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合计分别为4.38亿元、4.18亿元和4.31亿元(未考虑应收款项融资),相比上一年年末相同项数据,2018年和2020年仅分别新增了8373万元和1322万元,而2019年则是减少了2039万元。很显然,这一金额与理论上应该增加的金额差异巨大,2018年至2020年分别存在2.52亿元、4.47亿元和5.15亿元的偏差,即使是考虑到这几年存在的数千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影响,其每年仍有数亿营业收入缺乏相应数据的支持。
需要重视的是,中环海陆2018年至2020年营业收入仅分别为6.3亿元、7.99亿元和10.97亿元,缺乏数据支持的营业收入占比就分别达到了40%、56%和47%,而这还是在未考虑增值税税率因素影响下的结果,如果要考虑则偏差更为明显。总之,其招股书中披露的营收数据是存在很大疑点的。
客户、供应商重叠,存诸多不合理现象
除了营收上的疑点,中环海陆销售链条上也是存在不少风险点的,比如大客户和供应商重叠、有的客户与公司疑存在关联关系、有的客户除了经营往来还有借贷关系等。此外,中环海陆的招股说明书和此前挂牌新三板时披露的客户数据、应收账款数据也都有一定出入。要知道,这些问题是很容易形成利益输送的,而中环海陆近五成的营收没有数据支撑是否也与此相关,显然让人联想。
依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来看,中环海陆对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在经营上是较为依赖的,且这一依赖已经超出业内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8年至2020年,中环海陆前五大客户合计贡献占公司总营收的47.38%、58.99%和61.76%,而业内可比公司却基本在40%以下。同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总采购比例高达73.7%、77.23%和81.05%,而业内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却分别为57%、55%和59%。
重点在于,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是存在着不少重叠情况的。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中环海陆与前五大委外机加工厂商报告期内就一直存在既销售又采购的情况,比如2019年,公司向前五大加工商共采购了2215万元、销售了2158万元;2020年,公司向前五大加工商共采购2901万元、共销售3082万元。对此情况,公司称主要是“委外厂商在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刨花归发行人所有,但由于刨花产生于委外厂商处,且体积松散,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若将委外产生的刨花运回公司统一销售,会增加收集、运输和管理成本,不具有经济性。因此,发行人对委外加工产生的刨花就地销售,从而形成了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
言下之意是,在与这些委外机加工厂商合作的过程中,中环海陆不仅“一分钱没花”,还从这些合作厂商身上赚到了一些钱,而这些加工厂商在耗时耗人工耗成本后,不仅没有从中环海陆身上赚到钱,反而还“倒贴”一部分钱进去去购买刨花。可问题在于,这些加工厂商不惜花更多成本收购刨花,难道刨花的利润更高?如果这些加工商在实际经营中认为做刨花生意挣钱,其为何不专门收购刨花,非要来回“折腾”一番呢?
还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些外协加工商中,连续多年合作金额最大的是一家名为张家港市科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的企业,而这家公司恰恰是中环海陆的关联企业,其70%业务都依靠中环海陆实现。
除了与前五大委外机加工厂商出现销售、采购重叠外,中环海陆原材料供应商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和常州林洪特钢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也出现向公司采购的情况。2019年和2020年,这些公司向中环海陆采购废钢金额分别为608万元、1248万元,而向中环海陆销售金额为4653万元和3284万元。
此外,中环海陆还向其部分客户采购原材料,且采购金额要远远高于销售金额。据招股说明书,2018年中环海陆一边向中设集团销售577万元,另一边向其采购金额高达4852万元;2019年,在向中设集团仅销售92万元锻件情况下,采购金额则高达3184万元。
中环海陆向中设集团的采购平均单价是高于其同类原材料采购平均单价的,其中,2018年高出0.02万元/吨,2019年高出0.03万元/吨。要知道,中设集团2018年和2019年都出现在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分别占采购总额比例为9.58%和4.93%。疑点在于,为何公司在对中设集团采购单价比同类原材料采购平均单价都要高的情况下,还要将其作为重要的供应商呢?难道中设集团的产品质量更可靠?
其实,中环海陆和中设集团的关系并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红周刊》记者发现,两者之间是有着密切关系的,不仅共同拥有一项专利,且据天眼查数据,2017年12月,中环海陆与中设集团还发生了一笔金额为4500万元的借贷,由中环海陆向中设集团拆入,期限为2017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而除此之外,2015年和2016年,中环海陆与中设集团还一共发生了三笔资金往来,中环海陆分别三次向中设集团借款4500万元,累计1.35亿元,并订立合同将生产用设备以4500万抵押给中设集团,其中一笔始于2016年3月23日,于2017年12月31日履行完毕。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这些资金往来信息,招股说明书中并未披露,显然,公司的信披环节是有瑕疵的。
多处数据自相矛盾,销售合同无法对上
除上述疑点外,《红周刊》记者还发现,中环海陆招股书披露的数据与此前在新三板挂牌时披露的财报数据存在一定相左情况。
新三板挂牌时期的中环海陆2017年年报显示,中环海陆向上海欧际柯特回转支承有限公司销售了2145.8万元,为其第五大客户。但招股书却显示,2017年中环海陆第五大客户为振江股份,销售额为1899.51万元。很显然,两版财报数据自相矛盾,究竟哪个是真?让人好奇。
除了客户信息无法对上之外,中环海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2017年应收账款信息与新三板挂牌时的年报数据也并不相同。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其应收账款余额共26943万元,其中坏账准备3072万元,而在新三板挂牌时的2017年年报中,其当年应收账款余额共26844万元,坏账准备2159万元,计提比例8.04%。
更令人疑问的是,中环海陆与其客户新强联之间披露的财务数据也存在矛盾。
据新强联招股说明书和财报显示,新强联自2018年支付2400万元的应付账款后,与中环海陆再无来往。但中环海陆在招股书中表示,2020年4月27日与新强联签署了3055.58万元的销售合同,截至2020年8月31日仍在履行。在新强联2020年7月1日发布招股书,《红周刊》查询发现,其披露的“正在履行、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内容中,并没有发现这笔交易。
此外,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中环海陆也并未出现在新强联前五大供应商中,其招股书披露的3055.58万元合同在新强联的招股书中毫无记载,如此情况下,中环海陆这份销售合同是否真实就很令人怀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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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刊发于6月19日《红周刊》,文中提及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做买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