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案提起上诉 上海高院已经受理)
“老八股”之一的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一直引发部分投资者关注。8月3日盘后,飞乐音响发布相关公告,对公司所涉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相关进展作出披露。
公告内容显示,2021年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公开宣判方式对原告丁红春等315名投资者与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据历史公告,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飞乐音响应向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共计1.23亿余元人民币,原告投资者人均获赔39万余元。
2021年5月25日,因不服上述一审判决,飞乐音响向上海市高院提出上诉。近日,飞乐音响收到上海市高院发来的《诉讼服务告知书》,文件显示上海市高院已受理公司本次上诉。
记者自天眼查APP获悉,原告投资者诉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主要事实与理由,是飞乐音响于2019年11月1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事实。据此前发布的历史公告,飞乐音响在2017年参与的“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中,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飞乐音响2017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18,0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84万元;导致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72,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5,135万元;导致2017年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并在2018年4月1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天眼查APP显示,飞乐音响创立于1984年11月18日,是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飞乐音响实现营业总收入443,348.21万元,同比减少22.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149.9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211,147.79万元。
而随着2020年度扭亏为盈,飞乐音响自4月16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此前,由于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亏损,且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为负值,飞乐音响于2020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曾变更为“*ST飞乐”。
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飞乐音响扭亏为盈成功“摘帽”,但同时又被众多投资者集体维权,公司后续的持续发展仍值得关注。对于飞乐音响的后续动态,我们也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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