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报道 - 热门点击 - 正文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ST华钰拟遭处罚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媒体 作者:木木 2021-12-31 09:33:5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ST华钰拟遭处罚)

2021年12月30日,ST华钰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3号)。

经查,道衡投资、华钰矿业涉嫌违法事实如下: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二、未及时披露道衡投资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股权代持协议、会计凭证、华钰矿业定期及临时 报告、拍卖公告、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据了解,目前ST华钰收到的只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8月16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9月1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2005 年)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证券法》(2019年)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决定: (一)对道衡投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二)对华钰矿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三)对刘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对刘桂英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徐建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孙艳春处以60万元罚款;对邢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ST华钰还在公告中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西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本次收到的《告知书》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记者注意到,截至2021年12月30日,ST华钰收盘价为13.14元。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更多维权个股详情请见: http://www.hongzhoukan.com/mjwq/index.php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