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临死”公告频出,该担责的还有谁?)
红周刊 特约 | 胡东辉
本周,和而泰的“临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轰动”一时,其实谁都知道这是电脑打字时的手误,“临死”就是“临时”之误,并不是原则性的错误,也没有人真会产生歧义,为什么仍然产生了轰动效应?因为这反映出相关执业律师工作马虎粗糙。这种情况过去并不罕见,大家似乎也已经见怪不怪,只是这次错字出现在封页上,特别具有视觉冲击力,因此刷屏。大家并非纯粹是看热闹的心态,而是反映了人们普遍担心中介机构是否真能勤勉尽责地履行好看门人的职责。
各方都在走过场
出了这件事后,监管部门的反应很迅速,深圳证监局5月17日对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开展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5月18日依法对该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三名律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深圳证监局认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看门人”,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应当勤勉尽责、认真履职,提供专业、审慎的法律服务,推动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处罚律师事务所和相关执业律师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该对这件事担责的不应该只有律师,作为上市公司的和而泰也应该担责。
虽然法律意见书是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但公告是和而泰发布的。作为上市公司,在发布公告之前为什么不看一遍呢?律师的法律意见究竟是什么,作为上市公司难道一点都不关心吗?或许和而泰认为这只不过是在走过场,没必要再浪费时间去看律师写了什么。这才是可怕的地方,大家都是在走过场,没人把这当回事。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但现在最缺的就是认真劲儿,很多人都在混日子。只是这次“临死”出现在封页上,太触目惊心了,没能混过去。
“临死”公告何其多
无独有偶,智慧松德(现已更名为福能东方)在2018年半年报中,也将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写成了第二次“临死”股东大会。只不过因为不像这次和而泰的法律意见书是写在了封页上,所以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被轻易混了过去。还有洲明科技,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发布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4月)》公告中,将临时公告写成了“临死”公告。因为也是出现在公告内文,也没引起什么关注,安然无事。央企也不能幸免,中航重机在2021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中,将临时会议写成了“临死”会议,也没什么事。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临死”公告都平安无事?这说明看公告的人,包括众多的投资者,也都没有认真看。投资者对自己掏出真金实银投资的上市公司,连它的公告也不愿意花时间认真看,这是更可怕的地方。大家都没有了敬畏之心,都想走捷径,都想投机取巧,然后都想获取高收益,这样投资成功了是运气,而投资失败却是必然。或许是因为投资者本身也不认真,一些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便疏于职责马马虎虎。有的券商写上市推荐书就用过去的模板套用,结果连公司的名字也没有改干净,明明是推荐A公司上市,里面写的却是B公司的名字,变成笑话。
低级错误要严防
上市公司的公告把“临时”写成“临死”,一般不会造成歧义,没有人会误认为这家公司已经处于“临死”状态,危害性不大,但侮辱性极强。做文字工作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打字时这种手误是很容易发生的,出现那么多的“临死”错误,说明“临时”很容易错打成“临死”,这都需要靠后面的审读来纠正。但是文字工作有时候真的很奇特,特别是在长时间工作疲劳时,会产生视觉麻痹,很明显的错字放在眼前,就是无感。因此所有的新闻媒体都少不了校对把关,并且设置多道审读工序把关。即便是这样,也仍有错别字漏网,连顶级央媒都出现过标题错字,真的是防不胜防。
现在上市公司的一般公告都走信披直通车直接挂网,到指定媒体刊登也不再有校对程序,因此上市公司本身就是最后一道文字把关,如果不认真对待,就可能出现“临死”这样的低级错误。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丑闻,是应该要竭力避免的,否则有损上市公司的形象。既然“临时”这么容易错成“临死”,那就应该采取特别防范措施。文字差错并不是完全不能避免的,特别是有些公告文字不长,但仍出现错字,这就只能说是工作不认真了。这样马虎的公司能让投资者放心投资吗?
(本文已刊发于5月21日《红周刊》,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不代表《红周刊》立场,提及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做买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