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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IPO | 龙迅股份募投项目支出明细有蹊跷,募资金额短期内暴增合理性不足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刘杰 2022-05-25 17: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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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聚焦IPO | 龙迅股份募投项目支出明细有蹊跷,募资金额短期内暴增合理性不足)

红周刊丨刘杰

龙迅股份第二次IPO拟募资金额竟然相当于第一次IPO时的3倍有余,两次递交招股书时隔仅一年多时间,募资金额暴涨合理性存疑。实际上从募投项目具体明细来看,其中也存在诸多疑点待解。此外,其远超同行业水平的毛利率也需要公司给出合理解释。

4月29日,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迅股份”)公布了招股书,拟登陆科创板,事实上,这已经是其第二次科创板IPO之行。

早在2020年10月,龙迅股份就曾递交了招股书申请登陆科创板,但数月后,其于2021年1月26日撤回了申请材料,对于此次“不战而退”的原因,龙迅股份在2021年12月8日披露的上市辅导备案中给出的解释是,前次在审期间涉及与前员工的股权诉讼纠纷。

因员工诉讼导致龙迅股份前次IPO终止,那本次IPO中是否就不存在相关风险了呢?实际上,其创始人FENG CHEN在早期曾尝试引入类似期权的安排,以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即工作满周年后将获得一定数量期权。据新版招股书显示,共有4名离职员工对前述类期权安排提起诉讼或劳动仲裁,其中,李高峰请求判决金额最高达400万元,且该纠纷并未最终解决,这意味着龙迅股份相关风险仍未消除。

此外,龙迅股份本次披露的新版招股书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其募资金额,其本次拟募资金额是前次的3倍多,其中的合理性也有待公司做出解释。

募资金额暴增合理性不足

募投项目支出明细有蹊跷

对比龙迅股份的两版招股书后不难发现,在2020年10月发布的招股书中,其拟募集资金金额为3.15亿元,而今年4月份发布的新版招股书中,其将拟募集资金提升至9.58亿元,后者是前者的3倍有余。仅仅时隔一年多,龙迅股份募资金额出现暴增原因何在?

查阅其新版招股书,龙迅股份募资金额骤增的底气或在于业绩实现飞涨。2021年,其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金额分别为2.34亿元、8406.74万元,同比增速分别高达72.43%、137.92%。2018年至2020年,其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4.66%、29.54%、29.84%;净利润增速分别为140.80%、31.59%、6.47%。显然,2021年其业绩表现相当不错。

值得注意的是,龙迅股份以前年度的业绩增速波动是十分明显的,尤其是2020年,其营收虽然增长29.84%,但净利润仅小幅增长6.47%,而这还是因为当年政府补助金额骤增,使得非经常性损益增加所致,如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则其净利润则不但未能增加,反倒下降了41.66%,呈现出增收不增利的局面,显然其业绩增长情况并不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其大幅提高募资金额,其中合理性就很值得怀疑。

实际上,细究龙迅股份募投项目,《红周刊》发现其中存在诸多疑点。

具体来看,龙迅股份旧版招股书中的拟募投项目共有三个,分别为高清视频信号处理与控制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高清视频信号处理项目”)、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高速信号传输芯片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而在新版招股书中新增了一项投资2亿元的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且在新版招股书中各项目的投资额度相比旧版招股书均有增加(详见附表)。


从两版招股书共有项目的投入明细来看,其中均涉及房屋建筑物投资,在新版招股书中,三个项目的投资金额分别为2422万元、1162万元、1120万元,合计金额为4704万元,而旧版招股书中三个募投项目的房屋建筑物投资总额为1320万元,对比来看,新版招股书增加了3384万元。

龙迅股份在招股书中称,其上述三个项目的实施地点拟选址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B3栋,在发行人现有房产的办公场所实施,不涉及新租赁房产或新取得房产的情形。

其实,从旧版招股书内容来看,龙迅股份彼时并无自有房产,直到2021年其才以6563.46万元(不含税)的价款,购买了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令人不解的是,已经购得房产的龙迅股份,为何在新版招股书中的房屋建筑物的投资金额反要高于此前?

需要补充的是,龙迅股份是采用Fabless模式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其主要专注于集成电路研发设计与销售环节,而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的生产环节主要委托给专业代工厂实施。这也就意味着其并不涉及新增厂房的建设,既然如此,其4704万元的房屋建筑物投资到底是要投向哪里呢?对此还需公司做出合理解释。

除此之外,龙迅股份募投项目中的项目实施人员薪酬金额也令人生疑。据招股书显示,其高清视频信号处理项目、高速信号传输芯片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中的人员薪酬金额分别为1.18亿元、7644.00万元、1.55亿元,合计金额为3.50亿元,其中前两个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最后一个项目为3年,由此可估算出,其每年募投项目的人员薪酬金额为1.49亿元。

据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龙迅股份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金额分别为3022.55万元、3633.07万元、4862.16万元,其每年全部职工的薪资支出金额尚不及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人员每年薪酬的零头,况且其还不涉及厂房的建设。因此,其募投项目中人员薪酬高企的合理性也需要公司给出说明。

募投项目总额变化大

疑似未重新备案

据上文所述,龙迅股份新、旧两版招股书中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发生了变更,根据《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要求,项目备案后,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参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项目总投资较备案总投资变化10%以上的,需重新备案。

显然,龙迅股份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较前次变动较大,变动率为218.70%,故其理应在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平台重新备案。但《红周刊》查询两版招股书发现,其高清视频信号处理项目、高速信号传输芯片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项目备案编号未发生改变。

而根据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查询到的内容显示,龙迅股份的高速信号传输芯片项目的项目备案信息有两条,经合肥经开区经贸局审批通过时间分别为2020年5月19日、2021年06月02日。前次通过审批备案项目信息与招股书中募投项目信息一致,后次则为其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备案,将项目名称变更为“12.5G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审批文号也发生了变化。

但问题在于,《红周刊》在上述相同平台查询,龙迅股份的高清视频信号处理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在该平台上的备案信息却未变更,经合肥经开区经贸局审批通过时间均为2020年5月19号,备案编号也与招股书中一致,这表明前述两募投项目或尚未完成重新备案。

然而,龙迅股份本次披露招股书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较前述两募投项目审批备案时间已过去近两年,如此长的时间周期,其仍未对募投项目进行重新备案,背后的原因需要公司说明。

毛利率远超同行业不合理

替换可比公司原因待解

在前文中我们也曾提到,在新版招股书中,龙迅股份将晶晨股份、瑞芯微、思瑞浦、圣邦股份作为可比公司,2019年至2021年,前述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平均值分别为45.08%、45.84%、49.01%,而龙迅股份则分别为61.97%、56.56%、64.53%,分别高出行业均值16.89个百分点、10.72个百分点、15.52个百分点,远超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显得十分异常。

有意思的是,在旧版招股书中,其将晶晨股份、瑞芯微、富瀚微、全志科技作为可比公司,也就是说其在新版招股书中用思瑞浦、圣邦股份替换了富瀚微、全志科技两家公司。而思瑞浦、圣邦股份的毛利率远超其替换掉的两家公司,正是通过这种方式,龙迅股份拉高了其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均值。

若以旧版招股书为参考,则2017年至2020年1-6月,其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39.17%、37.72%、35.95%、35.69%,同期,龙迅股份较可比公司均值分别高出了20.78个百分点、25.18个百分点、26.02个百分点、21.81个百分点,毛利率差异明显增大。因此,对于龙迅股份远超同行业公司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以及其替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均需公司做出解释。

(本文已刊发于5月21日《红周刊》,文中提及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做买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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