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报道 - 热门点击 - 正文

晋亿实业: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880股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木木 2022-12-19 17:22:0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晋亿实业: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880股)

2022年12月19日,晋亿实业发布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从中可以看到: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陈正仁1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88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832,400股。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5262355),并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8,88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2月22日完成注销。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目前晋亿实业收到的只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11月2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公司涉嫌存在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晋亿物流有限公司原为晋亿实业全资子公司。经股权结构调整,晋亿物流自2020年11月13日起不再纳入晋亿实业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联营企业,系公司关联方,二者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决定:1、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2、对俞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3、对蔡永龙、蔡晋彰、薛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万元罚款。

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更多维权个股详情请见:http://www.hongzhoukan.com/mjwq/index.php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