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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ST大通收关注函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红兵 2023-03-17 14: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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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ST大通收关注函)

3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ST大通下发关注函,对该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表示关注。

关注函内容显示,2023年3月13日,*ST大通披露《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显示,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所”)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此外,*ST大通预约的年报披露日为2023年4月29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述事项表示关注,请*ST大通“结合年报披露时间、项目人员及工作时间安排等,说明中兴财所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是否有充足时间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相关审计计划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有关规定”,以及“说明希格玛所不再担任你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事项与你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是否存在关联,你公司与希格玛所前期沟通是否存在争议及具体存争议的事项。”

此外,深圳证券交易还请中兴财所说明“是否已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涉及的内容及范围进行充分的了解与评估,并结合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说明是否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面临的终止上市风险,是否与前任审计机构希格玛所就上述问题及风险情况开展必要的沟通,若是,请详细说明沟通的具体情况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深圳证券交易所请*ST大通在2023年3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其他消息面上,部分投资者关注的*ST大通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一事已被查明,公司已于2022年8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ST大通2015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标的视科传媒涉嫌虚构广告业务,导致公司2016、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15日至2021年9月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9月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公开信息显示,*ST大通于1987年设立,于199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致力于发展成集新媒体传播、金融服务、大数据服务、数字娱乐、物联网等为一体的“科技”+“文化”产业集团,构建“内容”+“平台”+“服务”的企业生态系统。对于*ST大通拟遭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更多维权个股详情请见:http://www.hongzhoukan.com/mjwq/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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