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焦IPO | 中天氟硅主要原材料来自竞争对手,与大股东关联交易考验“独立性”)
红周刊丨刘杰
中天氟硅与大股东存在巨额关联交易,由于双方关系的特殊性,容易出现为了助推公司成功上市,而粉饰发行人业绩水平的情况,双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真实性较难保证,公司的独立性也令人怀疑。
目前,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氟硅”)的上市进程正在推进中,不过从其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来看,该公司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待解。
比如采购端,中天氟硅就存在依赖竞争对手的情况,而且与关联方也存在大量关联交易,虽然“背靠大树好乘凉”,但公司“独立性”有待加强。
另外,2020年中天氟硅曾发生过一起火灾事故,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教训惨痛。暴露出其安全生产方面存在漏洞。
主要原材料来自竞争对手
重要供应商相关资质存疑
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中天氟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64.68%、69.05%、67.88%、74.03%,不难看出其材料成本对产品成本影响重大,因此从源头上把控材料采购价格,对其提升利润空间有重要意义。
具体来看,中天氟硅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金属硅、氯甲烷和甲醇,以2021年为例,前述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2.69%、13.50%、12.66%,其中,金属硅是其占比最高的原材料,这意味着该材料是中天氟硅生产的关键所在,因此,金属硅的采购渠道对其经营有着重大影响。
从采购渠道来看,报告期内,中天氟硅向金属硅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的占比分别为99.55%、98.85%、86.70%、87.09%,这在一定程度反映出其金属硅采购的来源较为集中。
报告期内,中天氟硅金属硅的第一大供应商始终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硅业”),其向该供应商采购金属硅的金额分别为1.21亿元、2.26亿元、1.71亿元、8769.61万元,占其金属硅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6.97%、72.14%、45.27%、38.37%,可见,合盛硅业是其金属硅的主要来源渠道之一。
然而,令人惊诧是的,除了重要供应商外,合盛硅业的另一重身份竟然是中天氟硅的竞争对手。中天氟硅在招股书中将合盛硅业、新安股份、东岳硅材、兴发集团列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中合盛硅业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硅及有机硅产品,是我国硅基新材料行业中业务链最完整、生产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最大的工业硅生产企业。换言之,中天氟硅重要原材料的采购存在依赖竞争对手的情况。
关键原材料金属硅实现自产是有机硅生产企业竞争力表现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这点,从行业公司毛利率表现便可看出一二。报告期内,中天氟硅毛利率分别为23.40%、17.59%、38.68%、19.64%,而合盛硅业毛利率则分别为27.81%、28.17%、52.87%、41.63%,可见,后者在上述周期中一直是远高于前者的,这也反映出具备产业链优势的有机硅企业更容易控制产品的生产成本,盈利空间更大。
从上文也可以看出,中天氟硅的毛利率存在剧烈波动,盈利能力并不稳定,究其原因,与其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有关。就拿2022年上半年来说,同行业毛利率均值为28.95%,中天氟硅毛利率低于行业均值9.31个百分点。对此,公司称,主要系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合盛硅业和新安股份凭借产业链优势一定程度上平抑了基础端原料价格周期性波动对有机硅产品毛利率的影响。也就是说,相比具备产业链优势的同行业公司,中天氟硅业绩更易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因此,中天氟硅想要在盈利能力方面追上前述行业公司,还需在产业链布局上下功夫。
此外,中天氟硅在行业中的地位也偏弱。据公开资料显示,合盛硅业、新安股份按聚硅氧烷产能计算2021年其有机硅产能市场份额分别为23.16%、12.08%,而中天氟硅的市场占有率仅为2.63%,意味着与同行公司相比,中天氟硅的行业地位偏弱,公司体量相对较小。
更值得关注的是,中天氟硅金属硅的前五大供应商中还存在异常现象,比如,2019年,其金属硅第二大供应商为浙江晶维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维克”),其向前述公司采购金额为3471.40万元。据企信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晶维克成立于2018年9月3日,也就是说其成立不久后便成为中天氟硅的大客户,双方交易金额达数千万元。
无独有偶,2022年上半年,其金属硅第五大供应商为江西古艾君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艾君安”),其向该公司采购金额为964万元。据企信网显示,古艾君安成立于2022年1月11日,这意味着其成立不到半年时间,就成为中天氟硅重要的供应商。
更可疑的是,古艾君安成立初期的经营范围仅为建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直到2022年4月19日,该公司才将金属矿石销售新增至经营范围中。也就是说,古艾君安在涉及相关业务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就与中天氟硅达成了近千万元的交易,背后的真实性令人怀疑。
氯甲烷是中天氟硅的另一重要原材料,该材料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那么,中天氟硅的氯甲烷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呢?
《红周刊》查询招股书发现,中天氟硅氯甲烷前五大供应商有一家名为衢州市亿翔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翔化工”)的企业,2019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其向亿翔化工采购金额分别为334.44万元、760.42万元、200.63万元。据企信网显示,2018年5月7日,亿翔化工变更了经营范围,此前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6月4日止,变更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问题在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意味着2021年6月亿翔化工的许可证就应该到期了,需要申请有效期延期或者重新办理,《红周刊》查询了中天氟硅其他氯甲烷供应商情况,发现这些企业的许可证到期后,均办理了新证或申请了延期,在企信网“行政许可信息”栏中有相关办理记录,而亿翔化工前述栏目为空白(见附图),因此其是否具备相关经营资质,是有待核查的。
与大股东存在大量关联交易
能否“独当一面”存疑
上文提到,中天氟硅在关键原材料采购方面存在依赖竞争对手的情况,除此之外,《红周刊》还发现其与关联方也存在大量采购交易,其中也暴露出不小的风险。
据招股书显示,中天氟硅的股权结构十分集中,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控股”)直接持有其92%的股份,通过衢州建瓴间接持有其3%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95%股份,为控股股东。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持有其5%的股份,为第二大股东。
有意思的是,巨化集团及中天控股竟然还是其重要大供应商。比如:2022年上半年,二者分别为其第一、四大供应商,中天氟硅向两家公司进行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11亿元、0.46亿元;2021年两家公司则分别为其第三和第二大供应商,中天氟硅向两家公司进行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64亿元和1.68亿元。此外,报告期其他年份巨化集团也均在其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之列。中天氟硅向巨化集团的采购内容主要包括蒸汽、甲醇、氯甲烷、氢气、液碱、环保服务等,向中天控股采购建筑安装等工程、道路及绿化工程、岩土工程等。
中天氟硅与两大股东之间存在巨额的关联交易本身存在不小的风险,一方面,由于双方关系的特殊性,容易出现为了助推公司成功上市,而粉饰发行人业绩水平的情况,双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真实性较难保证;另一方面,发行人在采购端依赖关联方,其是否具备业务的独立性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事实上,中天氟硅与中天控股、巨化集团及两家公司的下属企业已经存在供应商重合情况,这对其经营独立性形成了挑战。
数据显示,报告期内,中天氟硅向前述关联方重合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1.29亿元、9694.30万元、1.80亿元、1.90亿元,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8.90%、12.84%、17.04%、24.71%,比重较大且有继续扩大的态势。采购内容主要为甲醇、工程服务/技术服务/危废处置服务及储罐、阀门、电缆和备品备件。如此巨额的供应商重合情况,其中是否存在中天氟硅借助关联方采购渠道,与关联方共同大批量采购来降低自家采购成本的情况也需要公司做出说明,而这是否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也值得关注。
在公允性方面,中天氟硅向重合供应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的价格为10.76元/米,而向非重合供应商采购相同或相似型号电缆的价格为11.82元/米,二者产品价格差异率为8.93%。虽然公司表示,价格差异主要系具体采购时间不同所致,但差异率并不小,显然是无法证明其价格公允的。
除重合供应商外,中天氟硅与前述关联方亦存在重合客户的情况。
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其向关联方重合客户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1.59亿元、1.56亿元、2.10亿元、1.88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39%、17.43%、17.14%、25.23%。其表示主要向重合客户销售有机硅单体、中间体及深加工产品,而巨化集团下属企业向重合客户主要销售或提供蒸汽、工业水、污水处理服务、环保服务及各类化工原料,二者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重合。
虽然“背靠大树好乘凉”,但问题在于,如果其上下游资源均仰仗公司股东,其自身在市场竞争中如何“独当一面”,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呢?再者,巨化集团本身持股比例较低,若后续其退出股东行列,届时,失去了重要股东庇佑的中天氟硅,其供应商和大客户是否会受到影响,其能否维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是要打上个问号的。
火灾事故和环保违规事件
折射出企业管理方面存漏洞
中天氟硅主要从事有机硅单体、中间体及下游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有机硅甲基单体、环体、硅橡胶、硅油、气相白炭黑等十几种产品,从经营范围来看,其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因此能否保证安全生产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不幸的是,报告期内,中天氟硅曾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据悉,2020年11月9日,其3号堆场吨桶底阀渗漏,桶内浆液高沸泄露到地面,现场作业人员使用熟石灰处理泄漏物导致起火燃烧,作业人员用灭火器将火熄灭后,未燃尽的浆液高沸和熟石灰混合物被装入编织袋捂成一堆,倚靠在一浆液高沸吨桶一侧。编织袋内未燃尽的浆液高沸与熟石灰混合物经长时间反应放热后,达到自燃温度,再次起火。
然而,起火初期未被及时发现,编织袋倚靠的塑料吨桶局部受热融化,浆液高沸流出,被明火点燃且迅速向四周扩散,引燃堆场存放的其他可燃介质,堆场边沿设置的收集沟被燃烧产物堵塞充填,流淌火向堆场外部扩散,导致火灾事故扩大,最终经测算,场内过火面积达9820平方米。
上述火灾给中天氟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教训惨痛,被称为“11·9”事故,还被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制成了宣传警示片。据公开视频显示,现场浓烟四起着实令人胆寒。2021年8月5日,衢州市应急管理局将上述火灾事件定性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中天氟硅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述事件也给中天氟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资料显示,此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498.9万元,此外根据招股书披露,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间因火灾停工,其产生了4422.60万元的停工损失。
做为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保问题也是重中之重,然而,除上文所述的火灾事故外,中天氟硅在环保方面的重视程度似乎也不够,就在火灾事故发生的第二年,公司便因环保违规被处罚。
据《红周刊》了解,中天氟硅建设的2万吨/年甲基乙烯基硅橡胶及混炼胶项目中,混炼胶项目固废未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5月25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衢环智造罚字[2021]3号),要求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1万元。
不管是上述火灾事故,还是环境违规,都说明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不小漏洞,而这些对于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来说,是非常重大的问题,一旦发生事故,不光会给社会和企业造成财产、环境等方面的损害,还有可能会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前述两起事件已经连续给企业敲响警钟,因此,不管是安全生产方面,还是环境安全方面,仍然需要企业建立健全制度,时刻保持谨慎,加强企业管理,堵住漏洞。
(本文已刊发于3月18日《红周刊》。提及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做买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