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测试收费新闻 - 测试频道 - 正文

基金分红: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基金10月27日分红

来源:星测 2022-10-22 09:31:1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10月22日发布《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2022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显示,本次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10月10日,详细分红方案如下:

图片

本次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为10月25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0月27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 基金份额将以2022年10月2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22年10月27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