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月1日艾罗能源发布的《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显示: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一是“储能电池及逆变器扩产项目”实际于2023年12月投入使用,但信披文件披露为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展披露不准确;二是“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杭州富阳区变更为西湖区,自实施起即在新址,未及时披露变更情况;三是公司农行募集资金账户曾被诉前保全冻结332万元,未予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新富、董秘盛建富、财务总监闫强未能勤勉尽责。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认真整改,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近1年,艾罗能源仅有3份研报,其中,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份研报,分别是2025年5月5日发布的《2024年报及2025年一季报点评:Q1出货环比提升,Q2旺季可期》,2025年11月2日发布的《2025年三季报点评:汇兑影响致25Q3业绩不及预期,26年有望保持高增》,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1份研报,是2024年12月30日发布的《新产品+新市场,老牌户储企业打开第二成长曲线》。
艾罗能源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30.28亿元,同比上升25.8%;归母净利润1.5亿元,同比下降6.32%;扣非净利润1.07亿元,同比下降17.1%;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2.21亿元,同比上升48.3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54.91万元,同比下降85.1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96.55万元,同比下降96.89%;
艾罗能源(688717)主营业务:公司是国际知名的光伏储能系统及产品提供商,主要面向海外客户提供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以及并网逆变器,应用于分布式光伏储能及并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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