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日召开证券监管系统干部视频会议,部署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会上指出,认真领会《通知》精神,落实《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改进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全面提高质量,是摆在证券监管系统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认真结合各地的实际,把《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到监管工作中,促进上市公司提高质量。
尚福林指出,贯彻落实《意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自身发展的要求,是实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需要。国务院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此次国务院又批转了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改进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全面提高质量是摆在证券监管系统全体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尚福林要求,证监会系统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增强做好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对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八点意见:
一要加强证券法规建设,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二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三要促进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四要强化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五要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提高透明度;六要努力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七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八要加强监管协作,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要从以上工作着手,把《意见》的精神贯彻、落实到监管工作中去,狠抓落实,努力改进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水平,促进上市公司提高质量。
尚福林强调,各证监局要积极协调、主动配合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形成促进上市公司提高质量的合力。《意见》明确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在上市公司自身,也明确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因此,各证监局要引导并督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质量;同时,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尽快建立和完善辖区内上市公司监管协作体系,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风险处置应急机制、危机上市公司托管机制以及违规上市公司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度;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地方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影响本地区上市公司质量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特别是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上市公司违规对外担保问题,促进上市公司全面提高质量,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指出,证券监管系统内各单位要抓好学习、宣传《意见》的工作,扎扎实实落实《意见》,改进上市公司监管。要通过创造性的组织协调和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深入领会《意见》精神。全系统干部要转变观念,探索上市公司监管的新途径,采取新措施,充分发挥监管责任制的协调监管优势,努力构建全社会的上市公司监管协调体系。要紧紧抓住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个龙头,以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为主线,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解决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问题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结合本辖区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落实《意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具体工作计划。通过持续和艰苦的努力,使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变为现实,为提升资本市场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