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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元投资退市不该遗忘损害赔偿安排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胡东辉 2015-04-05 1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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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元投资(600656)这回真是在劫难逃了,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证监会直接把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启动了重大信披违法退市程序,3月31日起对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可以预料,博元投资将成为重大信披违法退市第一股。博元投资披星戴帽后连续一字板无量跌停,让深陷其中的无辜投资者在劫难逃,将成为博元投资的殉葬品,他们的利益谁来保护?

损害赔偿岂是投资者的个人事

退市新政公布至今,监管部门这回终于动真格的了,理应为此叫好。如果博元投资成为重大信披违法退市第一股,显然会有示范效应,因此退市程序上的每一个环节是否执行到位将决定这一退市制度以后能否持续执行。然而,博元投资重大信披违法退市案有意无意地遗忘了投资者的损害赔偿安排,这将导致投资者以后无法获得足额赔偿,也意味着投资者将成为博元投资退市案中的最大牺牲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宣布将博元投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时表示,博元投资因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六条,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对博元投资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由此可见,证监会已经关注到博元投资退市会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害,并且也认为应该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赔偿,但却把获得损害赔偿看成是投资者自己的事,要投资者自己去向法院主张权利,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过去曾经发生过一些投资者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索赔的案例,虽然有不少投资者最终获得了赔偿,但存在的问题也非常明显。一是诉讼难,法院立案必须要以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作为前置条件,而这个过程相当漫长;二是索赔成为投资者的个人行为,判例不能作为其他投资者索赔的依据,其他投资者要获得赔偿,仍必须分别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很多投资者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不告不赔,最终没有得到赔偿。

可以这么说,目前的损害赔偿制度设计仍然是偏向保护上市公司的,投资者的索赔并不容易,集体赔偿诉讼更是难上加难,基本上靠一些热心的律师以个人之力在努力推进。事实上走司法途径索赔的投资者只是极少数,而司法程序之复杂和漫长更是让很多投资者打起了退堂鼓,结果绝大多数的投资者都没有获得损害赔偿。另外,退市上市公司糟糕的经营状况也注定其没有能力对投资者进行足额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投资者仍然是走上访的老路来主张权利,要求获得赔偿。因此,赔偿难已成为实施退市制度的最大障碍。

损害赔偿是实施退市制度关键

回头来看博元投资重大信披违法退市案,退市的结局早已注定,但让人困惑的是,监管部门仅仅是将案件移送给了公安机关,并启动退市程序,却没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采取资产冻结等措施以备未来赔偿之需,也没有关于投资者集体赔偿诉讼的制度性安排。这也就是说,投资者损害赔偿并不在重大信披违法退市的制度安排中,损害赔偿成了投资者个人和退市公司之间的博弈,这意味着投资者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得不到制度上保障。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退市就成了投资者的噩梦,这也注定了投资者会极力反对退市制度,而这也恰恰是以往上市公司退市难的根本原因。

如果博元投资成为重大信披违法退市第一股,在投资者损害赔偿得不到妥善解决的情况下,它就很难成为一个可以援例而行的范例,最终只能成为又一起孤立的案例。以前A股市场也产生过一些退市案例,但几乎全部成为孤立的案例,对退市制度的顺利实施并不能形成实质性的支持,退市难依旧,不退市是常态,退市是例外,退市是各方博弈的结果,而不是一项必须执行的制度。实践证明,投资者损害赔偿是退市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得不到投资者支持,退市制度是无法实行的。此前一些上市公司之所以能够退市,不是因为投资者理解支持了,而是因为退市制度留下了重新上市的后门,让很多投资者产生了幻想。

如果这次博元投资退市能够预先作出投资者损害赔偿安排,那就会成为一个经典退市案例,将使以后类似的退市安排变得更易行。现在这样的安排显然不会让投资者满意,推进过程中也一定会碰到很多困难。从这个角度来看,博元投资作为重大信披违法第一股并没有开出一个好头,以后如果还有重大信披违法退市第二股,并不会变得更容易,仍然需要博弈,而不是在执行制度,这是最让人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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