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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祥药业财务数据存造假嫌疑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王宗耀 2015-06-14 13: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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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发布首版招股书以来,因问题众多而被媒体广为关注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祥药业”),近期又公布了更新版招股书,拟发行不超过1800万股,募集资金约2.40亿元。对于该家公司,《红周刊》记者在翻阅其新旧两版招股书时发现,该公司在诸多旧问题尚未很好解决前,又有新问题出现。

不知所终的营收

从招股书公布的信息来看,近年来富祥药业经营情况似乎十分良好,营收能够从2012年的3.60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5.11亿元,增幅高达41.94%。我们知道,企业经营所获得的营业收入一般通过两种方式收回,其中一部分是以现金的方式收回,另外一部分收入则会形成应收款项,在企业后续的经营中逐步收回。以现金方式收回的这部分款项,在财务上会反映在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之中,而应收款项部分则会形成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不过,记者在查看富祥药业现金流量表时却发现,近年来该公司现金流入与营业收入之间存在较大的差额,这意味着营业收入中应该有一大部分是以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的方式存在。然而,记者发现其每年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新增数量非常有限,即使算上应收款项部分,也无法合理解释其巨大差额去向。

先以2014年为例,富祥药业当年营业收入为5.11亿元,这其中并不包含17%的增值税,如果算上增值税部分,则该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金额应该为5.98亿元。而2014年富祥药业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82亿元,该金额除了包含当年营业收入收回的现金、部分往期应收款项,还包含当年新增的预收账款金额。数据显示,该年度预收账款新增金额为129.27万元,由此可知,2014年富祥药业营业收入收回现金的金额最高不会超过2.81亿元。这也就意味着,该年度应收款项的增加部分不会低于3.17亿元才对。

但实际上,依据该公司财务报表提供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计算,其2014年应收部分的新增金额仅仅为1529.34万元,即使算上该年度计提的540.23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实际应收款项的新增金额也仅仅为2069.57万元,较3.17亿元差了将近2.96亿元之巨,占其含税营业收入的49.50%。这也就意味着,2014年富祥药业有近一半的营业收入,既没有以现金的方式收回来,也没有形成应收款项,而是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同样我们分析2013、2012年的经营情况,发现其结果依然类似于2014年。该公司在2013年度包含增值税的营业收入金额为5.18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为2.55亿元,预收账款增加金额较少,可以忽略不计,由此可知该公司2013年应收款项部分新增金额至少应该为2.63亿元。而财务数据显示,该年度其应收款项新增金额为-550.95万元,其应收款项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出现了减少的情况,即使算上519.06万元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其应收账款还是出现了少量的减少。也就是说,2013年富祥药业至少有2.63亿元的营业收入没有以现金的方式收回,也没有形成相应的应收款项,这一金额占当年含税营业收入的50.77%。2012年度,该公司形成的应收款项部分新增金额至少有2.25亿元,但实际上其包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部分新增金额却仅有4200余万元,相差了近1.83亿元,该差额占其含税营业收入的43.36%。

总体分析结果看,报告期的三年中,富祥药业存在7亿多元的营业收入无故消失,占到了其报告期含税营业收入总额的将近一半之多。

诡异的采购

除7亿多元营业收入无故消失外,其采购数据也同样诡异。

据招股书介绍,富祥药业近三年对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2012年12295.5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重为55.27%;2013年11328.9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重为40.41%;2014年12775.0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重为40.79%。而由此可推算出,富祥药业这三年采购总额分别为2012年2.22亿元,2013年2.80亿元,2014年3.13亿元。

然而记者注意到,其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现金流出情况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却分别为2012年0.93亿元,2013年1.39亿元,2014年1.64亿元。很明显现金流出金额远远低于其采购金额,这意味着其采购商品很多是赊来的,而如果是赊来的则必然会形成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考虑到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还包括预付账款等其他款项,因此其2012年应付部分应该不会低于1.29亿元、2013年不会低于1.41亿元、2014年不会低于1.49亿元。

然而实际上,2012年至2014年富祥药业应付部分每年新增的金额分别仅为3703.90万元、-888.26万元和477.23万元。照此计算,该公司2012年至2014年分别有至少0.92亿元、1.50亿元和1.44亿元的采购额既没有支付现金,也没有形成应付款项。这一数字报告期内合计高达3.86亿元,那么这部分没有现金流和应付款项支撑的采购又是如何实现的呢?

大额的营业收入没有现金流和应收款项的支持,大额的采购又缺乏现金支出和应付款项的支持,难道说富祥药业将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进行了抵冲?记者查阅富祥药业的招股书,发现其中确实有相关冲抵的介绍: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珠海联邦和内蒙古联邦等企业签订了抵账协议,对应收和应付进行冲抵。抵账金额报告期内分别为7410.19万元、11234.86万元和8392.17万元。

然而,即使如此,以上抵账金额数据的真实性还是值得怀疑。就拿2013年来说,据招股书提供的资料可知,2013年富祥药业对珠海联邦的销售收入总额为4592.68万元,而内蒙古联邦并未在其销售前五大客户名单之列。也就是说,富祥药业即使对内蒙古联邦有实现销售,其销售额度也不会高于其对第五大客户、无锡金丽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0.71万元的销售额,有销售才会产生相应的应收账款,即使在一分钱现金都没有收到的情况下,富祥药业对珠海联邦和内蒙古联邦的应收账款最高也不过6500余万元,而其冲抵金额却高达11234.86万元,显然这种数据不可能实现。

既使不考虑以上抵冲金额是否真实存在,就是将抵冲部分完全扣除,其营业收入和采购金额也有数亿元的“窟窿”无法解释。因此,记者有理由怀疑富祥药业的营业收入和采购数据存在造假嫌疑,。

信披存在问题

记者在翻阅富祥药业招股说明书时还吃惊地发现,该公司2014年版招股说明书中的部分财务报表数据与其2015年版招股说明书的财务报表数据竟然完全不同。

其中新版招股书中2012年和2013年预付账款的金额比旧版招股书有所减少,而应交税费则相较旧版招股书有所增加。这令记者十分不解,在不同版本的招股书中,同一公司,同一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竟然不尽相同,这让投资者如何去理解呢?到底哪个版本的数据才是真实的?富祥药业并未加以说明。而记者在其招股书中发现的一项富祥药业被海关处罚的记录,似乎可以解开其中的谜团。

据招股书介绍,南昌海关、台州海关对公司由于产品出口商品编码申报不实事项进行了处罚,分别出具了洪关缉查罚字【2013】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台关缉违字【201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缴纳罚款49.90万元。公司已将上述缴纳的罚款支出计入2014年度营业外支出。

鉴于此情况,公司于2014年度对报告期内2012年度至2014年度所有报关出口产品申报商品编号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发现,以前年度在确定产品的出口商品编号时归类有误,致使商品编号申报不实,从而使得以前年度出口退税金额有误。并注明: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将南昌海关及台州海关核查及公司自查核实需补缴的税款476.18万元进行补缴,其中:母公司补缴税款345.33万元,子公司江西如益补缴税款21.28万元,子公司杭州科威补缴税款109.57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缴纳的出口退税款计入2014年度主营业务成本。

富祥药业虽然将被处罚的原因归咎为“出口商品编号时归类有误”,其在2012年至2014年均有这种“归类有误”出现,导致其补交税款476.18万元。然而从海关的处罚书中我们可以发现,其处罚时间分别是2013年和2015年,可见富祥药业并不是第一次被处罚。如果仅仅是一次有误尚可理解,其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问题恐怕用“归类有误”就难以解释了,况且其所有的归类有误都出现了少缴税款的情况,这显然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有故意骗取税款的嫌疑。

而其新版招股书中预付款项和应交税费的调整,应该与其补交税款有关,对于两个版本招股书中如此重要的财务数据变化,富祥药业在其招股书中也没有给予说明,显然其在信息披露方面并不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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