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0日表示,证监会制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三板市场性质及在多层次市场中的定位予以明确,提出坚持新三板独立市场地位,公司挂牌不是转板上市的过渡安排,但新三板也不是孤立市场,要研究推出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推荐业务试点,探索建立新三板和区域性市场合作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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